天台有597个行政村,无论哪个村,村两委要办什么事情,村民们总是习惯性地问一句:这事是不是按“五步法”来做?
这个深入人心的“五步法”,是村民自治中的新实践。
“选时有民主,选完少民主”。这是一些农村流传的说法。选举完成之后,如何使村民自治进入规范化操作的流程?天台县率先破题,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村务大事民主决策“五步法”。
“五步法”就是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具体分五步进行:一是民主提案。村级重大事务的提案,由村级组织或18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以书面、口头形式向村党组织提出;二是民主议案。村党组织统一受理、审查提案,对一般日常性事务召集村两委联席会议作出决定,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召开民主恳谈会、党员议事会等,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再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需提交表决的事项,并拟定表决方案;三是民主表决。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形成书面决议;四是创业承诺。表决通过事项,即作为村干部创业目标,由村两委公开作出办理承诺,并落实责任人,组织实施;五是监督实施。村两委通过村务公开、年中汇报、年底述评等形式将决议实施情况向村民通报,接受监督。
那么,“五步法”在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中如何运行?对村两委的决策起到了什么样的影响?
村里要办什么事情,每个村民都有发言权了
“没想到我们个人的提议,竟成了村两委的决策!”龙溪乡柱峰村村民叶占形、叶兆平高兴地说。去年下半年,他俩发现自家种的几亩高山茶叶收成不错,就写了个提案,建议全村发展高山茶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大家一致叫好。于是村委会决定把3万元资金全部购买茶树苗,鼓励村民种茶树。如今,柱峰村已经种上了150亩高山茶叶。
近年来,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愿望不断高涨,但在有些地方,还是“书记村长碰碰头,群众不知哪一头”,少数村干部甚至独断专行。如今,在天台农村,可不是村干部想咋办就咋办,想干啥就干啥。自从农民接受了“五步法”后,村民不但“提自己的事”,还“议自己的事”,村务大事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该怎样干、不该怎样干,都要由村民群众参与协商。即使是村两委认为要办的事情,也要先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这一关,从而变少数人决策为多数人决策,打破了“村事村官定”的老规矩。
去年6月,盛产毛竹的石梁镇迹溪村两委提出要在村里建一个毛竹市场。在提交村民会议讨论时,遭到了一些村民的反对,认为目前外界通往本村的路未修通,办市场不可行。村两委听取村民意见后,调整了思路,作出了“先造路后办市场”的方案,并在村民会议上一致通过。目前,道路和市场均已完工。
据统计,自实施“五步法”以来,天台县1976件村级事务决策中有123项因群众不同意而被否决。
有了村民的支持,做事顺利多了
“以前干事,总觉得是自己一个人在努力,现在我做的事情家家户户都知道,而且大家一起定,一起干。”平桥镇庄前村支书庞学友说,实施“五步法”以来,村干部做事再也没有什么阻力。
街头镇街一村早在1996年就决定硬化村内道路,但在修路时遇到几户村民的阻挠,一拖就是好几年。直到2003年,村里试行“五步法”,村民代表一致要求在年内完成道路拓宽硬化工作。会后,村两委成员和部分村民代表一起上门做几户“钉子户”的工作,处于“孤立”境地的几户人家很快思想就通了,路也很快修好了。
如今,“五步法”成了街一村的“法宝”。村里成立了“提案委员会”,定期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年底召开村民座谈会,听听村民的心里话。后来,街一村相继完成了建设杨梅基地、造桥铺路等10件实事。去年底,村里仅用5天时间就清理了460多口露天粪坑,建造了5个公共厕所。村支书许世茂感慨道,这要在以前,光靠村干部做工作,效果不会这么好。
“五步法”带来村干部作风和形象的转变
“现在不一样了,村民说话有分量。”白鹤镇上联村村委会主任桂鹏飞说,现在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增强了,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许多村干部放下“架子”,俯下身子,为民解难,为民办事。
石梁镇迹溪村是个地处偏僻、经济落后的山区村,以往在换届时,一些人在竞选村干部时提出许多工作目标,但上任后往往“半途而废”。2005年开始实施“五步法”后,村两委有了压力,开始主动“问计于民”,作出工作承诺,责任到人,带领村民相继完成了3.5公里长的道路硬化工程、自来水改建扩容和路灯安装等实事。
“五步法”让村干部的形象也变好了。“以前经常有村民认为我们做事都是因为有‘好处’,对村干部不信任,村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较差,现在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透明的,都是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五步法’还了我们村干部一个清白。”龙溪乡黄水村村委会主任叶小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