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4日讯 今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情况的两个报告。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荣宝主持。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徐培金在发言中认为,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安全事故的发生危及生命财产的主要原因就是安全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没有很好落实。
他说,相当的安全生产主体企业经营者只顾利润不顾职工的人身安全,对新进职工不培训或未经严格培训,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如某市去年两起淹溺事故各死一人就是如此。一个是掉进磷化池而死,一个是掉进淬火池中淹死,这两位职工都未经严格培训,因操作不当,危险作业场所又无安全警示标志,也未设置防护。
违章作业是事故频发生的根源。有资料表明90%以上的事故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
如某厂一机修工,使用漏电的塑料焊接枪在未穿戴规定的防护装备,进行冒险作业,结果发生触电事故,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又如某水泥厂在对成品车间球磨机进行检修,在未切断电源总开关的情况下进行,班长发现未切断总电源又忙乱指派人员关电源,因按错开关,反起动了球磨机,致使机内20吨钢球及水泥混合物翻滚,三名机修人员埋压致死。宁波申春有限公司,因操作人员擅离岗位,未及时处理聚合反应后的化学品处理,虽未死伤人员,但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
“三合一“现象屡禁不止,让企业隐患无穷;“三同时”执行不力,新的隐患又在产生。
从这些事实看,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落实是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频发的基础,按依法行政的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监管安全生产切实抓好基础,事故的发生率就会明显下降,大事故会变成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