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后对事故“反应迟钝” 武义一副镇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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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26日 14:45:3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矿山事故发生后,镇里具体分管领导无动于衷,结果导致再次发生事故。昨天,金华武义县茭道镇原副镇长胡松云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认定,2000年1月,茭道乡(后改为镇)政府将杨家矿井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吴某以四年总承包款88万元中标。2001年4月,茭道乡政府成立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时任副乡长、乡工办主任的胡松云具体分管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吴某承包矿井之后,杨家矿井曾发生过安全事故。2001年8月5日,又发生了因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而致一矿工死亡的事故。胡松云接到事故报告后,未及时对杨家矿井发出停产通知书予以整顿,也未通知工办下属的炸药库对杨家矿井停止供应和清收剩余炸药,杨家矿井在未进行任何安全措施整改的情况下继续进行违规生产。
2001年8月12日,该矿井矿工陈某在井内作业时,因卷扬机安装位置错误,致使钢丝绳滑出,造成罐笼钢丝缠绕突然断裂,陈某连同罐笼一起坠落到深井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外,法院还认定,胡松云受贿29000元。据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吴某在承包期间为搞好与胡松云的关系,时不时地到胡的办公室或家里“走动”,法院认定的29000元受贿款中,就有8000元是吴某送的。正是有了这层关系,胡松云才会有意无意地对事故“反应迟钝”。
来源:
青年时报
作者:
杨晓东 舒清海 陶喜年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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