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出台措施:不让群众因无钱打不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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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27日 09:25:5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省高级法院日前出台53条意见,以落实“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
浙江省高院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对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的,予以必要的救助。
为了让有理有据的群众打赢官司,浙江省高院规定,建立随机滚动分案制度,健全办案流程管理,对立案、审判、执行及案卷归档的每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对依法应当开庭审理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严格规范请示制度,涉及个案事实、证据认定的内部请示一律取消。
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浙江省高院规定,实行执行告知和听证制度,规范执行财产评估、拍卖的委托程序和执行款物的管理等,建立以有效执结率、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孔令泉 张兴平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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