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意外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主要针对建筑工地内的施工人员,因为施工现场施工受意外伤害,或是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施工工程相关联的伤亡事故。
投保人为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将建工意外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切身利益,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先进行投保,否则不得开工。
保险公司也可分享“蛋糕”
此前,杭州市自2001年4月就开始推行建筑施工意外伤害险,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其弊端渐渐显露。
比如,原来只指定两家保险公司的方式,限制了其他保险公司的介入;而已介入的保险公司却缺少改进工作的动力;保险应附带的安全服务不能实现等等,由此引发了多次投诉。
新的《办法》中规定,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本地保险公司,均可参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但要求在市区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开展业务前报市建委备案。
这对其他保险公司和投保单位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按照工程造价收取保险费
为避免全面放开后可能出现的保险公司、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保险行为的不统一,《办法》对建工意外险具体内容提出统一要求:不以人数和记名的方式对每个人进行保险,而是对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进行保险。那保险费率如何收取?《办法》中规定,考虑到施工队伍流动性大,工程造价在2亿元以下,按照工程造价的1%收取保险费;2亿元以上的按照工程造价的0.8%收取;保费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保险费率可以实行差别费率,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
民工意外死亡最少获赔15万
《办法》对赔付额有了提高。
其中,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每人赔付额不少于15万元。而之前2001年的规定中只有10万元最低赔付额。
因意外事故或工伤事故致残的,按照下列标准赔付:一级10万元;二级9万元;三级8万元……十级1万元。
出现不良行为可以举报
杭州市建委表示,将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将依法查处。
杭州市建委投诉举报电话:8701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