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官员协商房产物业困局 委员直指"衙门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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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31日 18:49:3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7月31日杭州讯(记者 李敏) 31日,一场热烈的讨论在省政协7楼会议室进行。省建设厅携民政、工商、物价等部门就民盟浙江省委于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交并列为重点提案的《改进房产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赴政协进行办理约谈。提案提交者——省民盟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这份今年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70号重点提案是在省民盟在杭州等地市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形成,该提案认为,目前房产物业管理还存很大的进一步提升空间,房产开发商在销售住房时普遍存在虚假广告现象,宣传失真让业主质疑批准广告宣传和监督广告真假的政府职能部门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同时,房产开发商任意变更设计、侵害业主权益,业主维权困难,调查取证得不到政府相关部门应有的支持与帮助。
一位政协委员在约谈会上就指出,业主一旦发现权益受到损害,为了维权,必须获取相应证据,业主只能依靠与房产开发建设有关的规划、建设、房管不满呢查阅文件获取证据,但实际上,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仅不为业主维权提供帮助,依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致使许多业主反映“现在住的房子可是比以前好多了,但心里依然不痛苦,堵得慌!”该委员点名指出杭州某些职能部门服务群众意识差,态度差的“衙门病”。
该重点提案的督办领导,省政协副主席张蔚文组织了今天的约谈会,省建设厅厅长张苗根向省政协委员汇报了办理进展,据其介绍,目前,该厅已于早些时间及时向省人大反映,在《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推荐体现业主委员会组建及其法律地位问题,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问题,同时,加强对业委会建立、换届、学习、培训等行为指导,并根据提案建议,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房地产虚假广告问题,会办单位省工商已将规范房地产广告作为广告整治工作的重点。
就政协委员调研发现以及群众反映的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意识问题,省建设、民政、物价、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也于此间表态:“便民、爱民和勤政为民是基本职能,只要凭有效证明材料来反映或者咨询、投诉问题,就应当主动提供服务,绝不刁难和推诿。”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李敏
编辑: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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