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种商品的保修期竟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有说一年的,有说两年的,究竟哪种说法管用?“此商品”的保修执行的却是“彼商品”的三包规定(且该三包规定已将“此商品”排除在外),这是哪跟哪?杭州的消费者何金水最近为了三星等离子彩电的修理问题,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彩电频频发生黑屏,有声无像
据何金水说,他于2005年1月在杭州百货大楼购买了一台三星等离子彩电(PS42D4S),结果仅仅使用了四五个月后,电视机就发生黑屏现象,有声音没有图像。不过,关机10多分钟再开机后,电视机又恢复了正常,何金水为此也没太在意。等到一年之后,故障频频发生让人实在无法忍受时,何金水才想到维修。
然而,三星电子特约维修站给出的说法是,已过了一年的保修期,维修是要收费的。在无奈接受这一现状后,何金水却收到了高达2706元的收费清单(故障原因是信号处理板坏了)。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明确,彩色电视机的三包有效期为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三星的彩电为何只有一年的保修期?”何金水查询了有关规定后犯了疑惑。但更让何金水吃惊的是,修理后的彩电故障依旧,他随即联系了维修站,对方却一再推脱,至今没有上门。
主要部件的保修期有两种说法
在翻出三星电子《产品保修证书》之后,何金水更糊涂了。因为证书上注明,凡产品出现性能故障,顾客可根据《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家用视听商品三包规定)选择退、换、修理;遇到有争议的问题,以上述《规定》作为判定根据。而这一《规定》所确立的产品保修期为“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两年”。
何金水打电话询问三星公司,得到的答复是,“信号处理板”虽然属于主要部件,但三星等离子彩电的三包期不管是整机还是主要部件均为一年。
“产品保修证书与热线答复(及特约维修站)关于保修期的说法是相互矛盾的,究竟那种说法才算数?”何金水一头雾水。
视听商品三包能管等离子彩电?
除以上的疑问外,还有一个问题让何金水很不解。即家用视听商品三包规定,非但没有将等离子彩电纳入它调整的范围,反而将其排除在外,三星电子为何还要以该规定作为依据?
记者也查看到,“家用视听商品三包规定”第二条指出,本规定仅适用于家用视盘机(VCD、超级VCD、 DVD等)、音频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音箱);而电视机、家用录象机、摄象机、收录机三包责任则适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咨询了三星电子的“服务热线电话”。接电话的服务小姐称,1995年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针对只是显像管电视机,而等离子电视机近些年才面世,因此并不适用。至于三星公司为何以“家用视听商品三包规定”作为依据,服务小姐也显得十分茫然。
一个与产品毫不相干的规定,却被用作处理该产品争议的依据,不知三星公司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三星等离子彩电的保修期究竟该如何执行?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