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不动就输液是错误的
如今,一点鼻塞等小毛病,就要求医生给挂盐水。事实上,静脉注射的风险不小。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厉有名教授说,如今医院连肌肉注射青霉素都很少使用了,很多人认为青霉素已不灵了,于是就用先锋。先锋不行了,就用氨苄青霉素。当氨苄青霉素再无效时,就换头孢菌素。
他警告说,如果对头孢菌素耐药时,人们就只剩万古霉素了。这道防线一旦失去作用,医生将会陷入无药可开的尴尬境地。
早在1992年,美国已发现对万古霉素产生耐药性的一个抗体MRSA。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调查曾显示,目前有15.5%的医生在患者感冒时首选输液治疗,病人也欣然接受,误认为这样好得快。其实不然。
杭州市中医院药剂科的医生说,用药原则是能口服的不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输液。
药物直接进入血液,风险要比口服药物大,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律师
受害者走司法途径索赔
从齐二药、石四药,再到“欣弗”事件,都不同程度折射药品监管的失职。
首先,让一个管理混乱的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认证,从而让一个不合格的企业进入市场,为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其次是药品监管体系漏洞,监管部门不能仅仅只顾市场准入环节,而应当加强后续监管,随时将管理混乱的厂商淘汰出局。
那么,对吃了假药而死亡,或受到影响的受害人来说,又该如何维权呢?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认为,受害者应走司法途径索赔。
他认为,医院没有直接过错,受害者家属起诉对象应是药品生产企业,患者家属可在当地提起司法诉讼。
惩罚性赔偿是当务之急
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魏勇强律师则建议,我国应该尝试国外非常成熟的惩罚性赔偿,取代我国一直沿用的填补型赔偿。
填补型赔偿,是根据消法规定的:故意售假引起消费者伤害的,消费者可获得产品价格两倍返还的惩罚性赔偿,但对于医疗中的受害者,这种赔偿是没有效果的。“如果能有十倍甚至百倍的赔偿,这在司法上就有可能进行突破。才能真正起到惩凶治恶、警告后来者的效果。”
同时,消费者也可联合诉讼,迫使有关部门撤销药品的生产准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