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开始,全省中小学的学生接送车辆将统一贴上“学生接送车”的标志牌。如果您发现乘坐的接送车辆没有这样的标志牌,可以让孩子拒绝乘坐。
近日,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这一通知。
“这是对学生接送车辆实行严格的准入制,限制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任务,以确保孩子们的安全。”省安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
四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这份通知规定:有学生接送任务的学校,应当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接送学生任务的申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将需要接送的学生数、需要的车辆数以及具体的线路等情况进行汇总,再与公安、交通等部门一起协商,拟订好接送方案,并对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员的资质等等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条件后,才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发放标志牌。
这些学生接送车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才能领取到“学生接送车”的标志。例如,车辆应该是9座以上的客车,车辆前挡风玻璃右边要放“学生接送车”的标志牌。
学车接送车的驾驶员也要求很严格:身体健康,必须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有过交通事故、或者在近3年内扣满12分的将不能上岗。
承担接送学生的客运企业或接送车车主、驾驶人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因此,必须经常性地对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技术性能等进行检测。
货运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不允许用来作接送车辆,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拒绝乘坐类似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而且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
四部门还将对学生接送车,进行严格的管理,例如这些接送学生的专用车,只能用来接送学生,如果发现擅自用来从事其他的运输业务,有关部门将收回“学生接送车”的标志牌,并进行处罚。不符合条件的接送车辆,如果发现车辆超员、车证不符,要从严处罚,车主和单位的负责人也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