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浙江省今年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

www.zjol.com.cn  2006年09月04日 06:55:3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转发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今年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和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按中央制定的标准执行;无工作的残疾军人抚恤标准,按当地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优抚标准执行。

  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中央提高了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地方标准低于中央现行标准的,要首先达到中央标准。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再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增加对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

  在乡复员军人在各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240元补助,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增加450元(含中央标准240元)补助。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的老党员,按民政部、财政部规定,每人每年发给600元生活补贴。

  调整建国前城乡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标准。对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浙民救〔2006〕126号文件中,建国前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月补贴120元。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岳海智  编辑: 朱小燕

相关稿件

[9月4日·一天精彩]浙江亿万富翁遭枪杀调查

·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006-07-29
·昨日起,萧山6万农村老人领生活补助金 2006-07-19
·"爱心礼包"送功臣 嘉善重点优抚对象越活越开心 2006-05-18
·嘉善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人数领跑全省 2006-04-19
·不配合丈量被扣生活补助 村民有没有征地知情权 2006-03-29
·宁波鄞州区6万老人每月领取生活补助金 2006-03-21
·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调高 每月调高30到65元 2006-03-1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