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千个灾情避难所 打造浙江“诺亚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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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06日 07:35: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五个条件不能少
浙江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黄元龙说,建立科学的避灾体系意义重大。在其推进过程中,还是要必须坚持以分散转移安置为主,集中转移安置为辅的原则,发挥群众自救、互助的能力。这是个根本,不能动摇。
今年3月16日,省民政厅专门发文,确定宁波北仑区、苍南县、台州椒江区、舟山普陀区、天台县、青田县和庆元县为“避灾工程”建设试点。对省民政厅这一决定,各试点单位响应非常积极,一些没有列入试点的县、市,还主动要求加入试点,现在除了最早确定的7个县、区外,宁波和台州市所属各县(市)、区也全部列入试点。
黄元龙说,面对台风等自然灾害,主要立足于“防”,“防”的重点在于安置。能成为避灾中心的场所,要符合五个基本要件,一是要有厕所,二是要有食堂,三是要有一间救灾物资和食品存放室,四是要有两个大通铺,男女分开,五是要有一间管理员办公室。在符合这五个基本条件后,由民政、建设、质检等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确定为避灾中心或避灾点。
避灾中心灯火通明
现在已有的一些避灾中心,基本上是一个闲置或可以短期使用的现成建筑,大多是当地的文化活动中心、村办公楼、老年活动室、社会救助室、“慈善超市”等。确定为救灾中心后,这些地方要陈列减灾、防灾知识和群众自救、互救知识、张挂有关图表,起到了一定减灾教育作用。黄元龙说,避灾中心建成后,关键在管理。当地政府要明确各避灾中心能接纳的人数,明确转移人员的去处。今后,灾害来临,转移通知一发,转移人员就可直接到各自的避灾中心寻求庇护。
避灾中心遵循的是就近、就便原则,门口都有统一设定的醒目标识。夜晚有应急灯箱,用的是干电池,即便断电后周围一片漆黑,避灾中心灯始终是亮着的,给人以希望。
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眼下各试点单位正在总结,为全省提供有益经验。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周骏 赖刚 陈雪鹏 苗丽娜 陈进红 薛建国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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