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不再是没有钱的空账;做实个人账户后,个人账户基金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而且完全根据个人缴费多少来确定。这意味着,多工作、多缴费,将来退休后就能多得养老金……
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政府新出台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可以让大家放心的是,本次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鼓励企业职工多缴多得,并保证了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的不降低。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再是空账户
长期以来,由于养老保险没有历史积累,而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为确保当期发放,常常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致使我们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直是没有钱的空账户。
“到2005年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20亿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言人黄亚萍表示,根据测算,我省若按8%比例全额做实个人账户,一年需资金72.7亿元,按5%比例做实,一年需资金45亿元,按3%比例做实,需27亿元。根据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和当期收入情况以及财力状况分析,目前,我省已具备了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条件,因此,通知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启动做实个人账户。
通知指出,对2005年底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12个月以上,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定为3%~5%,今后逐步提高,有条件的可按8%比例一步做实。支付能力12个月以下的地区,做实个人账户的比例可由当地政府确定。
困难群体将有“政策补贴”
统一了全省各地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也是通知的核心内容之一。之前,全省各地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并不统一,最高的为26%,最低的只有17%。通知规定,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全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统一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如果原来的缴纳比例是17%,按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13元为缴费基数算,提高到20%后,每人每年约多缴费600元,核算到每月50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4050”和城镇贫困残疾个体户这一困难群体的收入本身并不高,《通知》统一了全省各地的缴费比例后,会使这部分达不到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困难群体负担加重。因此,《通知》特别指出,我省将落实“4050”和城镇贫困残疾个体户的社会补贴政策,为他们的参保缴费创造条件。
统一缴费比例后,原来缴纳比例高于20%的地区,显然不会有影响,但对低的地区,将或多或少带来影响,因此,省政府提出了3年过渡时间,允许2009年,这一统一才全部到位。
新办法鼓励多缴费
我省还改革了养老金计发办法,即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我省实施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新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底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很少有人看得懂这一专业办法,可以通俗地讲,这一新办法将带来以下几个变化,即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了,有利于调动职工主动参保的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的转变。其次,由于将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也纳入了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将促进职工主动多缴费。另外,这一新办法还使提前退休现象有所遏制,如果提前退休,不仅基础养老金计发年限短,而且个人账户除数大,养老金水平就会相应低下来。
“鼓励多缴多得,是我省推出新的计发办法的目的。”据介绍,新办法将使我省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稳定发展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