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留守儿童大型调研纪实
(三)浙江省农村的一些做法
1、低保贯彻较好。
很多村干部对留守儿童概念不明确,易与贫困儿童相混淆,二者身份兼有的家庭的儿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各地在对贫困户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做的较好,所以兼顾到了一批留守儿童的生活救济。
2、义务教育普及。
在抽取的调查样本中没有发现辍学现象。因学校环境令孩子们满意,所以他们不愿意到外地父母务工的地方读书。各地基本都能保障当地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因此,由浙江省总体上教育实施得力而带来的留守儿童各方面发展状况显得更为理想。
3、就业机会较多。
浙江省内可满足一部分劳动力就业。所以父母可常回家(半年以下)看看。
4、客观看待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也曾遇到当地个别的村干部的不配合。有些村干部拒绝承认当地留守儿童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我们能够理解这种状况存在的合理性。村民外出打工,是改善生活水平出路之一,这同时也会间接地带动整个村的经济发展。因而,恰恰相反,这对他们来说从某种角度上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事情。村干部所能做的就是照顾好这些外出务工人员的大后方,多给予他们家庭一些帮助。但是在对大多数村干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普遍获得了比较客观的观点: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但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留守儿童”成了“问题孩子”,就不仅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会的不幸。因此,关爱“留守儿童”,保证他们健康成长,应该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心,方方面面协同配合的综合工程。
6、农村基本举措。
(1)低保补助。平均每月80元——100元。
(2)兴办新校舍、教学楼,实行全封闭的管理模式。加强教师全方位教育的作用。
(3)减免学、书、杂费。
(4)学校为学生提供每周二次营养餐。如杭州淳安富文乡、衢州江山贺村镇等地均有这种做法。
(5)升学奖励补助。如宁波四明山平坑区和杭州富阳的学生考上大学,当地将奖励3000元补助。
(6)推行教育卡。
(7)举办关爱活动。如在“六·一”期间举办文化活动。
(8)接受社会公益机构、团体或个人资助、结对。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万里学院
编辑:
徐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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