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环境污染整治出重招 9家化工企业被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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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19日 15:09: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年的环保执法力度与去年相比不能减,只有加。”海宁市政府在年初环保工作上作出的工作部署在今年的环保工作中得到了一步步的落实,日前,市政府再出重招:对市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的9家严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化工企业作出了限期治理的决定。
9家企业分别为:海宁宝圆染化有限公司、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海宁市萧湘化工有限公司、海宁市红海化工有限公司、海宁市新欧化工有限公司、海宁三联化工有限公司、罗海(浙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海宁德尔化工有限公司、海宁市恒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环境监察部门调查发现,上述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三同时”制度、治理设施不到位、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对开发区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限期治理通知要求这些企业必须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并报环保部门验收,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将依法对其进行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同时,市政府还要求上述企业要结合此次限期治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争取通过治理在产业提升和节约资源上有新的提高。以期通过治理,进一步督促上述企业增强环保意识,达到废水处理达标入网,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处置的目标。
据悉,集中了20多家化工企业的市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一直是我市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年初,市政府就将农发区列入环保工作重点,在原定工作计划基础上,制定了更完整、更具有操作性的整治方案,并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使各排污企业了解了整治工作的内容与要求,切实感受到了政府整治环境污染的决心。
根据调查,农发区现有化工企业26家,其中24家已进入生产和试生产阶段。调查发现,21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有15家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一的问题,有13家企业存在“三同时”执行不到位或“三同时”未验收的问题,有16家企业在废水、废气排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超标排放行为,少数企业存在严重的偷漏排现象,普遍存在雨污、清污分流不彻底、污水渗漏、窜流排入环境的问题。对此,环保部门已对农发区21家化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并给予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共处罚金195万元。
据悉,为使整治效果更为有效,我市已专门邀请省环科院等科研单位编制《农发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及一厂一策方案》,以期对各化工企业污染治理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对治理无望的化工企业提出专家意见和建议,由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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