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狱中的温州商业受贿第一案的主角并不死心,尽管收受了高达近60万元的“好处费”,占某仍抱着一线幻想。为了能让案子“翻盘”,一张伪造的借条被偷偷夹带出看守所,通过他的小舅子王某,转达到了行贿人手中。
新的证据使原本已经渐渐明朗的案件陷入混沌——难道这是一起“冤案”?
备受关注的商业贿赂第一案
29岁的江西人占某,2001年6月被巨一集团聘为库管员,后又当上采购部主管。据检察机关侦查,从2002年6月开始,占某开始大张旗鼓地行动。
200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占某以手机短信方式,先后索取、收受16家企业或个体供应商的回扣款、好处费等共计597730.89元。这些款项全部存入了特意以他妻子的身份开设的账户里。福建某公司的老总齐某,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就先后18次给占某指定的账户里打入好处费,共计312950元。
去年7月底,巨一集团发现占某的受贿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4月初,占某被检察院以涉嫌公司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当月中旬,《温州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占某一案正成为温州乃至浙江本年度治理商业贿赂的第一案。
藏在鞋洞里的借条和手机
被收押后的占某,在焦虑中想到,伪造一张借条交给齐某,让公安机关认为自己与齐某属借款债务关系。2005年10月,占某在看守所买来纸笔,写下了一份借条,称自己在2003年3月至2005年7月期间,共向齐某私人借款35万元。
但是,自己已身陷囹圄,怎样把这份伪造的借条送达对方?占某想起了自己的小舅子河南人王某。趁着王某来送东西时,占某把借条藏在一双棉鞋的鞋垫下面给他。
此后,占某写了一封信寄给王某,抱怨“左边鞋子穿起来不舒服”。王某忽然意识到占某好像在暗示什么,一番翻找后发现了鞋垫下挟带着的借条,他用剪刀剪开两份,并复印留底。
为了能与占某私下联系,2005年12月9日,王某买了一部手机和手机卡,再次藏进棉鞋带给了占某。12月10日凌晨,占某用这部手机打电话给王某,嘱咐其将伪造35万元借条寄给齐某。
拨开伪证造成的混沌
就在接受温州龙湾公安分局警官问讯后,先后18次给占某好处费的齐某收到一份从温州寄来快件,里面正是那张借条。不久,他又接到一个年轻人从温州打来的电话,要求他不要讲实话。
今年1月17日,齐某向龙湾公安分局提供占某所伪造的35万元借条,并向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做佐证。此时,案件已经移交到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这条新出现的证据,顿时又使原本已经渐渐明朗的案件陷入混沌。占某涉嫌公司人员受贿案件,在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退回公安机关重新调查。
3月9日,警方在对王某暂住地搜查时,发现占某伪造的35万元借条的复印件。4月5日,王某因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被龙湾公安分局依法逮捕。占某一案终于水落石出,被判有期徒刑七年。而帮助伪造证据的王某昨天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