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曾经教过的家教学生,找各种借口骗走了2700元;几天后,他在上网时无意间发现,原来这名学生竟然是不少网友声讨的“骗婚女”。
“我要揭穿她的骗人伎俩,大家不要再上当了。”前些天上午,在杭州某中学当老师的黄先生这样气愤地告诉记者。他提醒大家,提防这名利用别人的善良行骗的女骗子。
两条短信骗走老师2700元
几年前,黄先生在上海读书期间,曾给当时还在读高中的龚小姐当过家教。
4月14日,几年没联系的龚小姐突然给黄先生发了条短信:“我早上被人偷了钱包,里面有1900元客户税款,我在上海,父母去崇明了,你方便通过银行帮我一下吗?”收到龚小姐发来的借钱短信时,黄先生觉得很突然,虽然也有怀疑,但考虑被偷的是客户税款,龚小姐又是自己的学生,黄先生就按龚小姐发过来的银行账号给她汇去了1900元。
4月18日,原本说好当天还钱的龚小姐又发来了一条短信,说要交金融英语考试的报名费,而父母还没回来,要黄老师再借她800元,并保证几天后一起归还。但没想到,这2700元钱竟然拖了半年也没还回来,“开始她推说手头很紧,暂时还不上,后来我每次给她打电话,她都说钱已经打到我卡里,最后就干脆翻脸不认人了,说根本没向我借过钱。”
骗钱学生原来还是个“骗婚女”
几天后,黄先生在上网时无意中看到一篇题为《**,你还我钱》的帖子和下面一连串的链接,其中提到了一个通过交友网骗人钱财的女骗子,专门针对未婚男青年实施诱骗。
通过链接,黄先生还找到了一张由某受骗网友公布的照片,最终确认了这名很多帖子里都提到的“骗子”就是那个曾向自己借过钱的龚小姐。
通过网络,黄先生联系上了4名受骗者,从他们的经历看,龚小姐都是先以交友的形式引他们上钩,然后以自己掉钱包、给家人看病等遭遇博得同情,之后就以恋人或朋友的身份找各种理由向对方借钱,或者谎称帮忙到香港代买手机预收货款,金额从2000~5000元不等,而等到催她还钱的时候,龚小姐就会以各种理由搪塞,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龚小姐行径属诈骗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孙毅律师分析,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用的是假名,借款不还就属于诈骗行为;但如果借款时留下的是真实身份,则其不还钱的主观意念就很难界定,如果确实因暂时无法还钱而躲避债主,就属于赖账行为,但如果借款金额很大,明显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者虽然金额不大,但到处借钱,也可判定为诈骗,所以龚小姐的行为已经属于诈骗。
孙律师分析,当单次诈骗金额超过4000元或向多人多次进行诈骗,受害人就可以提请公诉。黄先生说,最近网上又有不少人新发帖讲述类似的被骗经历,“我只想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再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