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品质评价,应由注重人的生存性指标,转向更加注重人的发展性指标。
既要选择能够反映物质、精神和环境消费状况、与基本需要相关的指标,更要设计能够有效反映产出、贡献、价值和自身发展情况、与更高层次需要相关的指标,突出创造创业创新对提高生活品质的核心作用,激励人们创造生活。
生活品质评价,应由注重客观理性分析,转向更加注重主观感性评价。
要在用数据标准对生活品质的客观状态进行理性分析的同时,注重对心理状态、情绪、意愿、满足程度等进行测量而获得基于个人感受、态度和评价的主观性指标,对能够体现较高生活品质的个体或现象进行直观的、感性的评价,把客观理性分析与主观心理感受结合起来。
生活品质评价,应由注重单项性指标,转向更加注重集束性指标。
要从多个层面、多个维度对生活品质进行综合考查和系统评价,注重从不同维度评价生活品质的不同方面,注重指标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对指标进行关联、综合以反映全貌。
生活品质评价,应由注重共性指标,转向更加注重个性指标。
既要反映每个阶层、每个群体、每个人生活中共性的东西,更要注重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个体以及同一阶层、同一群体、同一个体在不同时期对生活个性化的、阶段性的理解、要求和感受。
生活品质评价,应由注重反映量的指标,转向更加注重反映质的指标。
体现“更多”的同时更要突出“更好”,注重量的质和质的量两方面评估的统一,体现生活资源评估与社会成员需求满足程度评估的统一。
生活品质评价,应由注重以现状的静态反映,转向更加注重对变化机制的动态描述。
不仅要对某一时点上的生活质量予以评估,反映生活品质不同层面上的依存关系,更要进行动态评估,分析生活品质的变化发展过程,对生活品质的变化机制作出精确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