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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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26日 08:20:2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台州9月25日电 9月24日至今天,全省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班在台州举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培训班上强调,全省政法系统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出席培训班,并对当前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培训班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专题讲座,有关市县交流了工作经验,参训人员还考察了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维护稳定工作经验,参加了海上军事生活。培训班还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夏宝龙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先导性工程,是端正政法部门执法思想的重要载体,对于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具有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的作用。全省政法系统要按照全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始终确保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基本要求,融入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中去,把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
夏宝龙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效果,既要体现在思想认识的提高上,更要体现在维护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上。全省政法系统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联系实际,推动工作,在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见成效,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浙江”上见成效,在创新“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上见成效,在建设过硬班子、带出一流队伍上见成效。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自觉把政法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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