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岁男孩在父亲下楼拿东西时,竟从9楼摔了下来。悲痛的纪先生认为,孩子是爬上阳台的空调外机后,才摔死的。昨天,他拟好民事起诉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儿子讨个说法。
2004年3月,纪先生从上海来到宁波大榭开发区一家公司任副总经理,今年5月,他住进单位租的房子:好阳光国际商务公寓968号B座904室。
6月24日,妻子带着5岁的儿子来看他,一家人吃完中饭后,又赶到慈溪去采杨梅,晚上10点,一家人回家休息。纪先生下楼去拿杨梅,结果发现忘带门卡和钥匙,就叫妻子送下来。就在这时,纪先生突然听到有重物坠地声,随后是妻子发疯般的哭喊声。纪先生跑过去一看,竟是儿子从9楼掉了下来。
夫妻俩迅速把儿子送到医院,但还是没能救回来。6月25日上午,纪先生报了案,然后就回上海办后事了。
之后,纪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己在上海也住高楼,但从未出过意外,他比较了两个公寓的构造后发现,宁波公寓的阳台是全开放的,围栏边还放着一台空调。
7月17日,纪先生回到宁波找律师,律师调查后认为,好阳光公寓在外阳台统一安装空调外机,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中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不应设置台阶等可登踏物品)。而纪先生的公寓内,阳台栏杆高1米,空调外机高60厘米,形成一个登踏阶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但好阳光置业公司却认为,那晚究竟发生什么,目前均是纪先生的单方面陈述,并没有充分证据,事发后,他也没有立即提出调查处理的要求,也没有安排家人留下协调此事。律师认为,当时下雨,5岁的孩子已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冒雨跑到阳台有些不合情理。公司直到上月才知道这事,之后马上派人慰问纪先生,并认为不管原因是什么,毕竟孩子没了,从社会责任感和人道主义考虑,决定给予5万元补偿。
但纪先生表示,他对这种解决方式并不认同,他决定起诉,要求公司赔偿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