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坠楼牵出麻烦一串》续 1.5万元执行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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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15日 16:47:0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贵州少年坠楼受伤,医药费、护理费、赔偿金等高昂费用怎么办?法院的裁决履行情况怎样?记者日前从德清县法院获悉,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贵州少年已拿到1.5万元。为了表示感谢,少年亲属给法院送来写有“秉公执法、公正廉洁”的锦旗。
冒用他人身份证来德清县打工的贵州17岁少年贺朋坠楼受伤一事经报道后,在读者中引起普遍关注。为了维权,贺朋之父贺先永已将贺朋打工的家电店及武康某歌厅告上法庭。
此次意外给这个贫寒的务工之家带来了致命打击。事发以来,贺朋的父母已放弃工作,悉心照料儿子。德清县法院认为:贺朋系外出务工人员,先行垫付巨额医疗费有一定困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追索医疗费用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规定,故裁定被告家电店、武康某歌厅先行给付原告贺朋医疗费2万元,两被告负连带给付义务。
令人失望的是,该家电店、武康某歌厅并未依照裁定履行法律义务。贺朋亲属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德清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何晓棠热情接待了贺朋亲属,并仔细研究了执行方案。
何晓棠法官告诉记者,由于该家电店负责人一直无法联系到,武康某歌厅已经择址新开,这给本案的执行带来较大难度。经多方联系、查找,何晓棠终于找到了歌厅老板。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歌厅老板答应拿出1.5万元。考虑到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贺朋亲属同意了这一解决方案。
据了解,贺朋现已出院,身体正在康复中。
来源:
德清新闻网
作者:
马秀松 徐艳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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