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将在今年底前全部建成,‘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确定的在全国率先建成水和空气自动监测体系的目标任务,有望提前一年实现……”昨天,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有关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2004年、2005年、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及跟踪督查,针对省人大在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中提出的19个突出环境问题,省政府实行跟踪督办,制订整改方案。
目前,这19个突出环境问题中,有13个问题整改情况良好。另外6个污染问题整改,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需加快进度。如平阳县水头制革基地排污总量仍远远超过鳌江环境承受能力,需压缩生产规模、优化污水处理厂工艺;衢江区沈家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力度较大,但因为资金紧张、时间紧迫等原因,全面整改到位仍有不小困难。
“上述这些整改工作,都已作为今年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省政府表态说,下一步将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印染、造纸企业、573家省级重点工业污染源和钱塘江流域氮、磷排放重点企业。
生态补偿机制又有创新
去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当年,省财政共安排生态环保建设专项资金18.97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7%。同时,我省各地针对实施生态补偿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陆续制定了不少地方创新政策和措施。
如德清县建立了县级生态补偿机制,安吉县和景宁县建立了生态公益林利益补偿机制,杭州市正在着手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
诸暨市还在全省率先建立城镇供水补偿农业节水机制,规定在陈蔡水库引向城镇的每吨原水中提取0.02元(总计每年约为100万元),作为库区农业的补偿资金。
此外,省内一些地方正在积极探索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开展流域性、区域性的生态补偿,异地开发生态补偿、水资源交易等实践也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