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大再获亿元人民币捐赠,捐赠者为光华教育基金会。浙大为啥又成为“中标者”?捐款为啥一定要用于法学院建设?
带着众多疑问,记者追踪这亿元捐赠背后的新闻,发现两者间的联结在于“陈长文先生”——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今年7月,陈长文刚刚受聘为浙大客座教授。
千里姻缘陈老牵
9月26日清晨,静谧的之江校区,桂花正盛开着。四个月中第三次来到浙大的陈长文,大声招呼着光华教育基金会的发起者尹衍樑先生和浙大法学院的同行们聚到一起,要以桂花树做背景拍下合影。
当晚,尹衍樑先生与浙江大学校长杨卫就光华教育基金会向浙大捐资亿元人民币建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签署协定。用法学术语来表达这一场景,陈长文先生是“证人”。
其实这个词不怎么确切,因为他是这一“事件”的参与者和促成者,而不只是“见证”。
今年5月,陈长文与浙大法学院的常务副院长孙笑侠在台湾首次相遇,6月,他首次来浙大,与孙笑侠院长再度握手,讲学、座谈、交流……在离开杭州往上海的车上,他给好友尹衍樑先生打电话,他说,尹先生,如果光华管理学院的模式可以应用在浙大法学院上,应该是十分有意义的好事。尹先生马上回答了他:浙大是所不错的大学,只要有心,什么事都可以做好。
事情就由这儿开始做起来了。陈先生说,浙大响应很快,从高层领导到具体部门,马上就动起来了。7月上旬,陈长文先生又一次来到浙大,这次是与尹先生一起来的,合作的意向已经很明朗了,讨论的问题也就细而具体了。10日,双方签了合作意向书。
陈长文的法学理想
光华教育基金会是由台湾著名企业家尹衍樑先生发起的,由著名学者南怀瑾先生任会长,于1989年创立。“光华”,乃光大华夏,这是尹先生的理想,也是所有中国人的理想。
光华在国内多所大学设立奖学金,浙大学生也是受惠者之一。但在人们视线可及之处,“光华”最亮的,是北大的光华管理学院。1994年北京大学与光华教育基金会签定合作办学协议,原北大工商管理学院改名为光华管理学院。
由这儿,就要说到陈长文先生与他的法学理想了。
6年前,陈长文先生和他所隶属的理律法律事务所的同事,每年都要分别去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和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给学生讲授《财经法律与企业经营》的课程,因为他发现管理学院学生的课程中没有全观的财经法律课程。他说:“这些学生是未来的CEO,应该了解法律和管理的密切关系。对法律没有深刻的认识,不理解法律的不可或缺性,对重大问题没有充分和适当的法律咨询,经营管理一定是会犯错的。”
作为一个老法律人,陈长文觉得一流的法律人,只有两项标准,一是一定要是专业法律的典范;另一个是,做一个具有专业典范的人,一定要具有公义心,以追求社会公义为己任。他说,有“专业”而不追求“公义”的人,反而会危害社会。
于是给予浙大的捐赠明确要用于法学院的建设。在浙大与光华的协议书里这样写道:双方以“建设一所具有国际一流水平法学院”,培养具有“法律专业典范、追求社会公义”素质的一流法律人为目标。
一生忙碌为公
陈长文先生1967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69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1972年分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回台后在“理律法律事务所”工作,并担任数所著名高校的兼职教授;陈先生曾任“海基会”副董事长兼首任秘书长,其后一直担任“海基会”董事一职,但今年年初他辞职了,3月10日他发表公开信,指“废统”后的“海基会”已经失去存在的理由,他屡次向台当局提出的两岸事务建言也都石沉大海。鉴于民进党当局无意改善两岸关系,他坚辞“海基会”董事一职。这在当时,在海峡两岸,都是很轰动的事。
陈长文先生在台湾有很辉煌的业绩,但他依然在各地的大学讲台上忙碌。他的不懈、他的坚毅与他的儒雅,那么和谐地相融在一起,不见到他,不在一起聊一聊,是很难想像的。比如,他接了你的名片,说,“对不起,我的用完了,一定补你一张,我会寄给你。”你相信吗?他真的会寄。他还会捏一小撮桂花,播在他小外孙软软的发顶上。拍照的时候,他说,“喔,一定要用桂花作景喔”,然后,凑过去,把眼镜拉下一寸,颔首抬眼,视线从眼镜框上面扫出去,看了取的景,放心了,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