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四年的婚外情人提出分手,为其已经抛弃家庭的王灯亮心存不甘,恼怒之下数刀捅死了情人朱某。行凶后,王灯亮爬上工厂百米高的烟囱欲自杀“随情人朱某同去”。经过10小时的周旋,王终于被警方救下(王灯亮被救事件本报曾有报道)。
不过,获救后的王灯亮仍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昨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灯亮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死者家属当庭提出54万余元的附带民事索赔,一上午的庭审之后,法庭没有当场作出宣判。
偶然相识引发一场婚外恋
2002年8月,28岁的王灯亮(东阳人)和大他3岁的朱某(余杭人)在杭州偶然相识。虽然,此时的他们都各有家室,而且王灯亮已经为人父,但是被彼此深深吸引的两人还是展开了一段婚外恋情,同年10月开始同居。
王灯亮辩护律师提供当时的邻居和房东证言里说“一开始他们的感情相当好,住所还挂着两人的‘结婚照’,大家都以为他们是一对夫妻”。 不过王灯亮有婚外情一事马上便被他的妻子知道了。2002年大年三十晚上,朱某打电话到王灯亮家催王回杭州,可电话恰巧被王灯亮妻子接到。事情暴露后,夫妻矛盾不断。最终王灯亮妻子便带着女儿(今年6岁)离家出走,母女俩至今依然下落不明。
日久生厌感情亮起红灯
王灯亮说,因为朱某曾提出如果王灯亮与妻子离婚,并将女儿一起带过来,她就和王灯亮结婚,但随着妻子与女儿一起失踪,王灯亮与朱某的结婚计划一再被拖延。
渐渐地,王灯亮和朱某感情出现了问题。今年4月,朱某以不堪忍受王某的打骂为由提出分手,并搬出了同居的住处。王灯亮并不肯就此放手,曾多次去朱某上班的化纤厂找她,其间还出手打伤朱某。为此朱某报过两次警,5月下旬,王灯亮还在派出所立下保证书不再骚扰朱某。可在同年6月8日,王灯亮又去单位找朱某,朱某再次报了警。
和好无望拔刀行凶酿惨剧
6月9日一大早,王灯亮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又一次前往朱某上班的拱墅区留祥路某化纤厂附近守候朱某。
上午7时左右,王灯亮拦住了上班经过的朱某,二人发生争吵。王灯亮见朱某无意和好又要报警,便恼羞成怒,拔出尖刀朝朱某胸、背部猛刺数刀。朱某心脏、肺及胃肠多处破裂,急性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行凶后王灯亮爬上公司厂区内百米高的排毒塔上,欲跳下自杀。经过营救人员长达10小时的努力,终于在6月10日凌晨一点救获了犯罪嫌疑人王灯亮。
法庭上,王灯亮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他说,自己不仅对不起惨死在自己手下的朱某,也愧对离家出走的妻女,但“如今想见她们一面都没有机会”。
“婚外恋情出现矛盾,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去解决”,公诉人指出,王灯亮采取这种极端的处理方式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