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暨,一位原拆迁办副主任收糊涂钱办糊涂事:拆迁户不论补偿面积多少,只要请他“吃吃饭”、“送送礼”、“意思一下”,就可以轻松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近日,该拆迁办副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当地80多名中层干部法院旁听,感触良多。
今年1月,诸暨市检察院接到一些村民的举报信件,反映陶朱街道跨湖桥村一些村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巨额房屋拆迁款65万余元。诸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立即介入侦查。结果发现诸暨市拆迁办主任胡民锋、副主任石乃苗以及工作人员杨军有玩忽职守、受贿行为。
2002年9月, 38岁的石乃苗被提拔为诸暨市拆迁办副主任,主要负责城西开发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然而,石乃苗并没把这项严肃的工作当回事,“忙于吃饭应酬”,有时还把一些重要事交给其他人处理。
2003年7月至8月,跨湖桥村胡某家三间老房要拆迁,这三间房的产权证已在1998年12月被注销。胡某向负责此次拆迁补偿的石乃苗递交土地登记审批表等复印资料,当他看到石乃苗仅仅随便翻了一下就和自己签订补偿协议,既惊又喜。胡某轻易骗到近20万元补偿款。
同年,用同样方法,又有两户拆迁户轻易骗得巨额钱款,3家共计骗取拆迁补偿金达65万余元。现这三家拆迁户已由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决。
2004年9月,陶朱街道拆迁户郦某的房屋被拆迁安置,由于郦家是小高楼,补偿额自由裁量度较大。郦某带着试探心理,在11月的一天晚上到石家,给他送去一万元,推却一番后,石乃苗收下了这笔钱;同年12月的某天晚上,郦某又向石乃苗送去一万元,石乃苗爽快地“笑纳”。
2004年8月底,拆迁户郦某某在刚要动迁时曾提出补偿一块宅基地,后来觉得补偿款比宅基地实惠,便想要给付安置补偿金。但郦某某知道,如果没实权人物帮忙,就很难改变自己的要求。2005年初的一天,他给石乃苗送去烟花、香榧和一万元现金。收到厚礼的石乃苗自然没让他失望。
就这样,石乃苗在负责城西工业新城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先后收受拆迁户所送人民币3.5万元。
同时,原拆迁办主任胡民锋犯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原拆迁办临时工杨军也因犯受贿罪获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