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者溺死医院消防池内 家属状告医院和酒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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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0日 14:30: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年2月5日,在温打工的湖南籍青年陈泽民醉酒后,被一起喝酒的陈国动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可没过多久,陈泽民不知如何竟落入医院的消防池,溺水身亡。由于索赔未果,死者家属将医院和陈国动告上法庭。前天,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2月5日晚,陈国动邀请陈泽民到其暂住处吃饭。到了夜里11时许,陈泽民喝得不省人事。陈国动不免有些担心,于是拨打110求助。瓯海梧田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与陈国动一起将陈泽民送到了瓯海第三人民医院救治。值班王医生在对陈泽民作了常规检查之后,开具了处方,并交由当班护士叶某为其输液。
当叶某准备给陈泽民输液时,却遭到了陈国动的阻拦。陈国动说:“不用打针,我打他几个巴掌,他就会醒的。”果然,挨了几个巴掌后,陈泽民真的有些清醒过来,并与陈国动发生争吵。不一会,陈泽民朝医院消防池方向跑了过去,后不见踪影。2月6日,医院抽干了该消防池的水,发现陈泽民确实已落入池中死亡。警方现场勘验确认,死者系溺水身亡。
陈泽民的父母认为,医院没有尽到护理、监管责任,消防池防护设施不全,院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陈国动对陈泽民醉酒和醉酒后的人身安全应负责任,应承担次要责任,共诉请赔偿17.7万多元。
在前天的庭审中,瓯海三医认为,陈泽民的死与消防池不存在着法律上的任何因果关系,医院的消防池防护设施一应俱全,他们是在合理限度的范围内,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庭审结束时,瓯海三医不同意接受调解。法庭将择期作出判决。
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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