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草案中有规定,喝醉了酒的乘客,如果没有头脑清醒的同伴陪同,出租车司机将可以拒载。这条规定引起了市民争议。
出租车新款条例引争议
据介绍,征求意见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给乘客“打的”设定了七条前置条件。其中一条规定:醉酒者在无人陪同时乘车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谢绝或者中断服务。也就是说,出租司机在遇到醉酒的人单独乘车时,可以谢绝服务。
这一规定引起大家的争议。
拒载醉酒者显得不人性
一些乘客则认为,出租车拒载醉酒者显得不人性。
“喝醉酒的人本身就需要大家照顾,这个时候打个车都拒载的话,那么醉酒者该怎么办?难道自己开车,那显然不可能。”市民王先生说,出租车拒载醉酒者只能说保护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而忽视了醉酒乘客的利益。
“当然,喝醉酒打车是会发生一些纠纷,但不能因为这些纠纷就把醉酒者给一脚踢开。要是大家都拒载,那么这些醉酒者要如何回家?估计只能露宿大马路了。”王先生说,有关部门应该想个更好的办法来解决出租车司机与醉酒者之间的矛盾,而不应该用一刀切的方式来对待。
但开了5年出租车的朱师傅的回答很有代表性,他说,自己曾经遇到过不少喝醉了酒的乘客提出强人所难的要求,有时候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拒载是为了避免纠纷
对于这条引争议的草案,杭州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解释说,醉酒者乘车引发服务纠纷的情形在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并不鲜见,特别是节假日更是高发时段。“今年五一节期间客管办值班人员就接待处理了几起类似事件。有的乘客借酒劲非要司机强行闯禁行道、走低速道、违章掉头,不然就以拒载为名不付车费。”该工作人员说,出台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避免此类纠纷。
“我们呼吁广大乘客尊重‘的哥的姐’们的劳动,他们放弃了节日休息,为市民节日出行提供服务,已经做出了奉献。再向他们提出一些无法实现的无理要求,实属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