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将温州部分电磁炉的经销代理权转移他人,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举动,引起了经销商温州市华田贸易有限公司的不满。近日,“华田”一纸诉状将“美的”告上了法庭。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华田”公司在诉状中称:2005年4月,原告成为被告公司的“美的”牌电磁炉产品在温州地区(包括温州南部和温州北部)的一级经销商,负责被告温州区域的市场销售。为此,原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广告宣传,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当年度取得了很好的销售额,赢得了被告2005年度金鼎奖经销商的美誉。双方于今年4月20日,续签了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产品销售合同,随后三个月内,销售业绩节节攀升。最近,因被告区域总监人事变动,被告所属的渠道管理委员会、温州电磁炉管理中心,于7月31日擅自取消原告在温州南部市场电磁炉产品一级经销商资格,造成原告重大经济损失。
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并承担诉讼费用。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美的”公司的陈律师,他说,由于“华田”7、8、9连续三个月销售业绩较差,所以“美的”公司依照合同的规定,经评估后才做出了调整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