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候选人简介:凤丹,女,38岁,法律硕士,余姚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该同志曾任该院公诉科副科长、政治处副主任、监察室主任。在公诉科工作期间,承办案件800余起,审核案件1600余起,追诉40余人,无一撤案或被判无罪。2005年,该市发生假农药坑农事件,涉及受害农户5617户,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她受理此案后,深入案发地调查取证,快速审查起诉,及时使5名制售假农药的犯罪分子和两个犯罪单位受到刑事处罚。今年8月,她上任反渎局局长不久,顶住各方压力,立案查处了该市河姆渡镇国土所所长童某某贪污、受贿大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公诉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并被评为省“优秀女检察官”。
丹凤朝阳写春秋——记余姚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凤丹
位于七千年河姆渡文化的发祥地的余姚市检察院,有一位为人热情、办事干练、富有朝气的女检察官,她就是现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凤丹。她1991年从杭州大学毕业来到检察院,从书记员到检察员、从公诉科副科长到反渎职侵权局长,在不同的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耕耘,硕果累累,曾先后被评为余姚市“十佳青年执法者”、“十佳机关工作人员”,被宁波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被宁波市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记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2003年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2005年被省检察院授予“优秀女检察官”荣誉称号。这一份份荣誉无不记录着这位女检察官对理想的执著追求和她辛勤工作的足迹。
公诉席上显真功
凤丹自当上公诉人的那天起,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在她心中一直有这样一个追求:所办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既不能错诉一个也不能漏诉一人。为此,她在办案中养成了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好习惯。每办理一个案子,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要阅读三遍以上,对关键证据要打上三个问号,对重要嫌疑人要提审三次,确保办案无差错。
2003年4月,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一件由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督办的有涉黑性质的岑某犯罪集团案,涉案犯罪嫌疑人21名,因案情重大复杂,院领导把这一任务交给了凤丹。凤丹接受任务后,就全身心投入到办案中去,她把照顾小孩的事交给了年迈的父母,把办公室当作战场,与助手们一起致细审阅每册有数百页的案卷,分析梳理每一个证据证词,提审每一个犯罪嫌疑人,认真与每一个受害人谈话补充证据。因犯罪集团犯罪时间跨度长达四年之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又相互交织,部分犯罪嫌疑人没有到案,有时为了弄清一条证据链,她经常工作到深夜。有时为追捕遗漏犯罪嫌疑人,她跟男干警一样,冒着危险黑夜蹲守。
经过30多个日日夜夜的工作,凤丹不仅将原有岑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证据一一查清,还在审查过程中,根据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又成功追诉了7名被遗漏的犯罪嫌疑人,完成了30余页的审结报告和14页的起诉书,还整理准备了数百份庭审资料。庭审中,凤丹面对28名被告人的狡辩和几十名辩护人为被告人“开脱罪责”的极力辩护,用已掌握的大量犯罪证据,并运用充分的法律依据,有力地指控了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诡辩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和回击。经过整整4天庭审激战,21名被告人和7名被追诉的被告人最终低头认罪,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
这些年来,凤丹办理公诉案件800余件,审查批准起诉案件1600余件,带领办案小组追诉犯罪嫌疑人40余人,无一撤案或被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