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候选人简介:吴金飞,女,39岁,研究生学历,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兼政治处主任(现交流至四川省,任基层院副检察长)。
她历经多个工作岗位,不断开拓创新,力争一流业绩。2000年任监所检察科长,率先对超期羁押进行全面清理,并编制《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手册》,将13名违法监外执行的罪犯重新收监执行,受到最高检的高度评价。任现职后,又率先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走进社区”活动。这一活动,被市委作为“共建和谐社区”的成功经验予以推广,最高检也转发了她总结的《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机关社会家庭三方保障》的经验做法。先后帮助30多名打工者、刑满释放人员解决有关困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察官,两次荣立三等功;2005年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巾帼建功竞风流
——记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吴金飞
她是无数优秀女检察官中的又一个巾帼标兵。在办案岗位上,她吓不怕、买不动、难不倒;而犯罪分子在她手下,过不去、藏不住、逃不掉。在政工纪检岗位上,勇争一流,开拓创新,她尽心尽职;嘘寒问暖,排忧济困,她柔肠百转。
她曾先后10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察官,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区级劳动模范、温州市劳动模称号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由她负责的所在科室连续6年在全市业务考核中名列第一,先后两次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她把自己的一切都融入检察事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一个新时期优秀女检察官的形象。
她,就是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吴金飞。
无私无畏的“铁面人”
1967年吴金飞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她在农村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勤劳、勇敢、善良是她的朴实本色。1984年年仅17岁的她刚刚高中毕业,怀着对执法者的崇敬,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政法干警招干考试,从此跨进了检察院的大门,先后从事反贪、监所检察、民行检察、政工纪检等不同的工作岗位。无论在哪个岗位,吴金飞坚持秉公执法是第一位的。
有一年,吴金飞被派驻税务检察室办理偷漏税案件,在追查一个私营企业的偷漏税案件时,老板娘为逃避追究,情急之下,竟想出妙计说自己得了急性肠炎要去“方便”。
“刚刚说话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病了?”吴金飞不禁心生疑窦,便跟踪老板娘到厕所。眼见诡计无法得逞,老板娘无奈交出了企图毁灭的偷税帐目,事后这个老板娘又提着贵重礼品上门要求高抬贵手,又被吴金飞婉言谢绝。
2000年吴金飞任监所科长,一次在监督考察监外执行罪犯时,她听到有人发牢骚说:一个无期徒刑犯从监狱回来在外面胡作非为。回到办公室,吴金飞马上拿出监外罪犯名单直奔公安户证科,在公安网上查询一个个监外罪犯的违法记录,通过对200多名罪犯的资料查询终于查到了罪犯叶某某监外执行8年先后因赌博、嫖娼被治安拘留和罚款4次。
当嗅觉灵敏的叶某某被传唤谈话时再也不露面了,多次通过熟人来打听虚实,吴金飞一边守口如瓶,一边想方设法放线“钓鱼”,当叶某某被传唤到检察院,公安民警将锃亮的手铐出现在他面前时,叶某某自称“白道黑道都有人,威胁检察院马上放人,不然的话我下周就从监狱出来见你。”没想到吴金飞的回答更是掷地有声:“我是不信邪的,信邪就不干检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