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反贪骁将的选择——记安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黄益春
www.zjol.com.cn
2006年11月07日 10:32:5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情与法的抉择
安吉县不仅地方小,人口也少。而反贪局查处的案件相对集中在县城递铺镇,案件一上手,几乎攀来攀去大部分案件都有人打招呼,但黄益春能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多次拒绝说情、吃请、拒收财物,表现了一个人民检察官的高尚情操。他常对干警们说:“我们处在反腐败的第一线,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拒腐蚀,永不沾。”2001年,时任安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乔广斌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一个不大的县城,公、检、法三家中,公安刑侦大队大队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法院执行局局长,这“三长”的名气可不小。黄益春与乔广斌可谓“人是熟人,面是己面”。一句话,撇开法律,是好朋友。可如今朋友却犯了事。“你我都是吃这碗饭的,大的道理我不多说,问题主动讲清了,能从宽的我一定尽力而为。”黄益春在第一次接触乔广斌时便表明了态度。记得当时有朋友还提醒过他,你与乔平日关系不错,是否回避或不正面接触,可黄益春却坦荡相告:“不用回避,我就以朋友身份坦诚相告,行与不行在其诚意。”在一次提审中,黄益春一行提审过后已是中午近一点,早过了看守所午饭时间。黄益春于是叫侦查员小彭买来三盒快餐,与乔一同吃午饭。之后,因乔广斌的认罪态度好,黄益春也曾向本院公诉部门说明,以求能从轻“发落”。可惜乔广斌在法庭上认罪态度差,四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枉费了黄益春的一片苦心。
公与私的选择
2001年5月的一天,黄益春骑车回家准备换件衣服,然后去执行任务,不料途中腿摔成骨折,住院治疗。当时他心里感到非常难过:“工作正处节骨眼上,缺少人手,我尽管住院了,但还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6月底,得知因受贿正在被查处的县邮政局供应科汪某的认罪态度一直未转变,他见自己的腿可勉强下地了,便不顾医生的劝阻,擅自拆除石膏,一拐一拐又回到单位工作了。为了促使汪某及早认罪,黄益春耐心细致地对汪某进行政策法律教育,“精诚所致,金石为开”,汪某终于交代了受贿30余万元的事实。案件突破后,黄益春不顾脚伤,走路不便,又踏上征程,前往江苏、上海等地取证。黄益春的爱人在工厂上班,小孩还小,需要照顾,但为了检察事业,他舍小家为大家,忘我勤奋地工作。2003年,在查处该县土管系统受贿串案、窝案的前期半个月工作中,他只回家过了一个晚上,其余都是在办公室、审讯室里度过的。饿了,以方便面充饥;困了,在桌子上趴一下,脸上、腿上被蚊子叮起一个又一个大包。领导和同事们劝他休息一下再干,他总说:“没啥,没啥”。一天晚上,黄益春正在加班,他爱人打来电话,说是家里被小偷光顾了,要他立马回家。可黄益春却说:“小偷都已经走了,我再来干嘛?!”硬是没有回家。
黄益春出色的工作业绩也得到了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爱戴, 2004年至今他先后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机关“执法为民”先进个人。在由群众投票评选的活动中,黄益春也先后被评为安吉县“十佳公仆”、湖州市首届“十佳检察官”。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