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法律“把门人”
2004年,盛赞参与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受贿一案,该案的案情复杂,更有方方面面的案外因素干扰了案件的正常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受贿人和行贿人当庭翻供、翻证,仅一审开庭就开了四次,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庭观摩,院领导也组织全院干警庭审观摩。在庭审过程中,行贿人以侦查人员对其刑讯逼供为由彻底推翻原供述,并当庭展示了左手背的伤疤,称这是审查人员使用械具逼供所致。
本着对事实、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盛赞放弃了“五一”长假休息,整整花费了十多天的时间对长达300多小时的被告人、行贿人的审讯录像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审查,完全排除了侦查机关非法取证的可能,并找到了行贿人当庭作伪证的有力证据——从录像资料反映,行贿人手背上的伤疤在被传唤时就已经存在。
在庭审过程中,盛赞和同事很好地利用了事实与证据,有力地驳斥了被告人、行贿人翻供、翻证的理由,在他的充分准备和有理有节的出庭公诉下,最终法院完全采信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的所有犯罪事实,从而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又如在去年上半年,盛赞承办的原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街道一村民委主任徐某某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该案5被告人拒不认罪,被告人亲属以及部分村民对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抵触情绪很大,并通过一些媒体进行不实报道,给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要求无罪释放被告人。
在承办该案过程中,盛赞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规范、依法办案。在审查案件过程中,重事实、重证据,严把案件质量关,对程序存在瑕疵的证据依法予以补强或排除,认真准备、寻找充分的法律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有理有据、据理力争、控诉有力,最终使指控的犯罪事实得到法院判决的认定,5名被告人也均受到了法律公正的惩处。
公正无私“铁面人”
“案子上了门,就有说情人”,这句顺口溜反映的是检察干警常常遇到的烦心事,盛赞也时时面对这个问题。
十多年来,在办理的一些案件中,有的曾经是他的熟人、朋友,还有的甚至是他的亲戚。对于前来找他的人,他都会坦诚相告:“只惟公,不惟私,只惟法,不惟情,这是我始终坚持的标尺。”
前年年底,盛赞60多岁的姑父为琐事与别人发生争吵,并将对方肋骨打断造成轻伤,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他的姑父知道盛赞平常在父母家吃饭,于是多次到盛赞的父母家来喊冤,称“对方有关系,故意在搞他”,要求盛赞为他申冤。
面对亲情,盛赞耐心地劝说姑父:“尽管社会上的确存在着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但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绝大多数办案人员是公正的。”
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公诉科审查起诉后,作为公诉科长的盛赞立即向院领导提出对此案进行异地审理。在院领导决定将案件放在当地审理后,盛赞依法予以了回避,此案由其它主诉检察官办理,面对姑父一家的诉求,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无权干预案件的办理,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最终该案移送至法院依法审理,他的姑父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忠实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不解和骂名,他无怨无悔,甘愿做一个“铁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