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以上必须自报纳税
我省已对高收入者实行重点监控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必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昨天,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自行纳税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
五种情形必须自行申报
《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5种情形: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符合第一种情形的纳税人,即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全部应税所得达到12万元,不论其平常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是否已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或是纳税人自己已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过,年度终了后都应当再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符合第2至4种情形的纳税人,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即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就应当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第5种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暂未明确,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公积金等不计入年所得
《办法》规定,申报的“年所得”包含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同时《办法》还明确,在计算年所得时,可以剔除三类免税所得,即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另外,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年所得”外,其他各项所得均以毛收入额来计算“年所得”。
申报方式灵活多样
昨天,记者从省地税部门了解到,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具体的文件。不过,为了杜绝高收入者的偷漏税问题,我省三年前已对高收入者进行了重点监控。
据介绍,我省对于有两个以上收入来源的高收入者,要求自行申报。同时,我省地税部门已加强了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大力推行与银行、证券、公安、工商、文化、出版、土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等部门计算机联网,获取高收入者经济活动情况,扩大自行申报纳税的范围。
对于不同行业,我省税务部门也采取了不同的措施。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房地产等高收入行业,已被税务部门重点监控。
据了解,杭州的每个区(县)已建成一套个税监控系统,对各自管辖区域的高收入者进行监控。现在一般的做法都是锁定每个区域的前100名或者前200名高收入者。
自行纳税申报方式灵活多样,既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