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安吉县工商局与县城人民路等主要路段的200余户经营户签订了《文明示范经营责任状》,要求经营者做到合法经商、文明经营、诚信为民,如遇消费纠纷,应直接、主动地与消费者先行协调,力争把纠纷解决在商店之内,给双方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努力构建和谐的商业氛围。
结合安吉当前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和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安吉胜利路、人民路示范街创建活动,安吉工商部门积极探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和谐的新路子,通过与沿路经营户签订责任状,要求各经营户张贴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承诺书,并向消费者承诺: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准入制度,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不搞虚假宣传演示、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100%。
为助动文明示范街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在沿街经营户中开展文明示范户和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通过树先进、立榜样,以点扩面整体提升广大经营户的文明经营素质。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扎实有序的行政指导来不断增加示范街区行业自律的整体水平,努力构建服务型监管平台,切实促进商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