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 让电动车慢下来[直播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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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09日 17:40:0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电动车的四种交通违法现象突出
主持人:大家都文明行事,关键在于有许多的电动车骑车人有超速和抢道的现象。钱江四桥有惊险的一幕,昨天的复兴大桥有一辆公交车撞了一辆电动车,电动车全碎了,电动车是在自行车道上,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掉到公交车道上。请交警为我们分析一下电动车主要事故的危害性。
吴健:应该说骑电动车哪些违法行为会引起这个事故,从这个角度讲是比较明显的反映。目前来看,骑电动车主要是四个方面的违法行为比较突出,而且比较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一个是超速,按照规定,电动车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并且时速是在每小时15公里,目前我们很多都大大超过这个速度。第二个就是违法超车,有的不在自行车道行驶,跑到机动车道,甚至和机动车抢道。第三个就是违法载人,因为按照规定,自行车和电动车自行车只能载不满12周岁的孩子,我们刚才在录像当中都看到了,很多成年人带着成年人在行驶。第四个危害性比较大的,是逆向行驶,我们曾经有过这样的事故,因为逆向行驶和自行车相撞,结果造成伤害,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的“平安十号”特别行动,目前对电动车自行车的治理是重点,其中主要是这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刚才的女士说,她不同意认为电动车是新的“马路杀手”,对这些群体来说是一个比较适合的交通工具,但是这个杀手不在于车,而在于人,在于价值行为,但是这些车也不是完全没有问题,目前确实有一些电动车生产厂家有超标生产和销售,有非常多的挂有外地牌照的电动车自行车,远处看的就像是一辆摩托车,人是起决定因素,车子超标了,我们现在的整治和规范主要是驾驶行为。
绿源老总:很多消费者把电动车当成“机动车”
主持人:您刚才也提到了,除了驾驶员的行为以外,还有车本身也有一些问题,电动车一些危害性跟车的构造本身有些问题,今天请来来自电动车的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请到的嘉宾,请他们来谈谈电动车在销售过程中,因为电动车是有一定的限速,规定是15公里,为什么现在很多电动车上路了以后就超过了15公里,甚至超过了很多,像摩托车一般的飞快,是不是在生产和流通的环节上有一些小问题?
倪捷:我是来自绿源公司,首先感谢杭州市的有关部门为老百姓使用电动车提供了一些的环境,现在杭州已经有50万辆电动车自行车,可能数量已经接近小汽车的保有量,假如说电动车有一半转化为小汽车,杭州市的道路就不能走了,所以对电动车是应该系统看问题,事实上,消费者应该为杭州的和谐的交通作出了一些的贡献,我个人为电动车说几句好话,也不能说它不好。第二个我也强烈反对这个“马路杀手”的说法,只能说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是“马路杀手”,不能说电动车是“马路杀手”,死亡的48人,大多数是被汽车撞死的,从这个角度看,它应该是马路被杀手,不是杀别人的。第二个讲电动车交通危害很大的时候说了,十年前十辆非机动车里面有一辆是电动车自行车违章,现在是四辆违章,说明电动车的普及率在上升,所以事故率的上升并不能说明杭州由于电动车的发展死亡量增加了,这个是分析不够。电动车跟自行车相比安全性,从车辆这个角度安全不差,当然现在我们也看到了,因为刚才这个短片我也看到了,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来讲,我认为最大的危害是抢道,所谓抢道是跨道行驶,实际上电动车的大量事故在发生在与机动车之间行驶的,电动车的消费者非常可爱,认为自己有了一部机动车,就走上了机动车道,这个是最危险,我总是在任何场合都强调。
主持人:很多的消费者把这个电动车当成了机动车了。
倪捷:因为中国的老百姓非常的可怜,一辈子都没有驾驶过机动车,有的时候电动车做成一个像摩托车一样,就走上了机动车道,还有一个机动车占用了非机动车道非常多,这个是非常危险的,我觉得我们国家总是要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对电动车这个问题也应该和谐来看待问题,骑电动车应该感谢警察系统给我们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便捷的条件,同样,社会管理部门也应该对电动车更多一份关爱,我要随便把它叫成“马路杀手”,这个效率很低。电动车要慢些走,关键是要走好,这个是最主要的,该走什么道就走什么道,所以我们一直在建议,我们管理部门应该加强路面管理,为我们创造一个很好的使用电动车的环境,这样就等于是管好了,不让它走入机动车道。还有一个数字,现在大家都讲,电动车速度快了,速度快不可能把汽车撞飞,但是撞到行人以后危险比较大,因为过去电动车有一个第三者责任保险,这个保险就是说与行人发生冲突的时候电动车要赔,我是做了一个调查,反正重伤死亡很少,赔的医疗费是不多。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杨晓燕 整理
编辑:
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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