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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1日 14: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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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渚文化悠久历史的杭州余杭共有81.23万人口,如今余杭市民正逐步尝到大社保体系建设的甜头,真正逐步实现“劳有所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居者有其屋”的复合型社会保障形态。
东方网特派记者王秉杰9月20日杭州报道:20日,余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洪香在接受“和谐发展看浙江”全国网络媒体浙江行记者的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余杭区科学发展观为知道,着力抓好统筹协调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四个方面的社会保障。
小康康不康要靠发展和保障
社会保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把“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杨洪香副区长向记者们表示,小康不小康,一靠发展,二靠保障,建立和完善“劳有所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居者有其屋”的复合型社会保障体系,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及各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关系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贯彻落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
大社保体系建设的坚实后盾:经济实力
余杭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余杭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成为全省首批小康县,杨洪香说道,去年该区中国综合发展百强县排名列15位,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85.8亿元;财政总收入40.0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6863元和8679元;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达到22.4平方米、62.1平方米。
此外,余杭具有良好的对外开放优势。余杭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地区,近几年来与全世界许多国家开展了经济、贸易、文化等双边交流。积极吸引各国客商前来投资兴业,近五年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29家,实际利用外资3.88亿美元;外贸出口不断扩大,近五年交货值累计达到554亿元;自营出口累计达到32.08亿美元。
良好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涉及千家万户社会保障能够全面铺开。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把“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余杭,正朝此方向而努力。
近年来,余杭区统筹协调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四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已初步构建了大社保体系的基本框架。
就业:盲人就业率95%月收入过1500元
杨洪香评价就业工作用了四个字“全面推进”。为做好城镇再就业工作,2002年以来,余杭区加大了资金投入,到2006年10月底,累计支出再就业扶助基金2286万元,为就业困难人员发放了小额担保贷款526.4万元,减免税收和工商管理费约2018万元。
余杭区非常注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开拓就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杨洪香向记者介绍道,2003年以来共帮助1130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开展盲人按摩培训,经培训的盲人就业率达95%以上,月收入平均在1500元。全区实际在册失业登记人数从2002年的17340人下降至57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农民素质教育工程也被列上了工作“重头”,至今已培训3.74万人次,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1145万人。同时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严格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了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
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99.9%
余杭积极改革探索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取消城乡户籍限制,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截止到2006年10月,全区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达到159947人,比“十五”期初增加9.76万人。
城镇职工与农村职工在失业保险待遇上的差别逐步缩小,失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参保企业达到3226家,参保职工达90017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快速推进,已有26945名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率达99.9 %。
与此同时,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基本稳定,余杭自1993年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参保人员基本稳定,现有参保人员26517人,已领取生活费的有1196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贫困残疾人和农村低保对象参保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全区有265个村的60.8万农民参加,参保率达到了98.51%,报销比例达到了29%。
社会救助: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为100%
社会救助体系同样关系地方社会的稳定。目前,余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全区有4749户、11019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260元/月和156元/月。
该区建立困难群众家庭应急救助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因突发性事故造成特殊困难群众的应急救助机制,自2005年启动以来,应急救助49个,救助金额达32.02万元。加快敬老院建设,全面提高五保供养水平。2004年至2006年,通过建立敬老院改建专项补助资金,出台集中供养扶持政策,加大镇乡(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力度,区、镇乡(街道)两级共投入建设资金2642万元,完成了17所敬老院的改扩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9.2%,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为100%。
当地的老人真正做到了“老有所养”。余杭出台的《余杭区优待老年人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安排,对城乡70周岁以上无养老保障、无政府固定补助(计划生育政策和重点优抚对象除外)的老年人,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50元。其中,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对无养老保障、不享受优抚金的60—69周岁退伍军人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60元,7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110元。撤村建居后,对未实行养老保障且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农转非人员,按每人每月90元发放生活补助金。
住房保障:4年来基本完成困难户危房改造
在国内许多地方,随着房价高调上扬,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感受到了买房的压力,但相应的住房保障体系没有配套前行。而在余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起到了合理的安排。当地不断丰富和提升“居住在余杭”的内涵和品质,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逐步形成了以经济适用房滚动开发建设带动旧城改造,以经济适用房和定向安置房形式解决农场职工住房问题,以专项经济适用房形式解决省市属单位职工住房问题,以人才专用房及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形式落实解决外来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
杨洪香向记者表示,从2003年起,连续4年实施“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廉租房和安置房10万平方米,完工5万平方米”的政府实事工程。4年来,共完成了1404户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了全区农村困难户的危房改造,其中新建996户,修缮405户,置换3户,涉及残疾人家庭309户,区、镇乡两级财政共投入帮扶资金2089.13万元,切实改善了农村困难户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和余杭目前住房价格实际,将余杭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贷款最高期限延长到30年,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展望未来,杨洪香极自信地表示,在今后的大社保体系构建中,余杭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破除城乡壁垒,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由城镇向农村发展,由国有部门向非国有部门拓展,形成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区城乡的大社保体系,构建一个和谐发展的余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