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为达到扒窃犯罪后“拘留所不收”的目的,故意使自己感染上艾滋病……
“艾滋病毒反应呈阳性者,附合《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附件中规定的‘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这样的“艾滋病扒手”,令抚顺反扒刑警们颇感无奈。
困惑无处关押“艾滋病扒手”
一位反扒刑警告诉记者,曾因扒窃被教养的蒋某,2001年被解除劳动教养后,与郭某相识并结伴吸毒,蒋发现郭某虽然扒窃,但从来没“进去过”,一问才知道,郭某因感染艾滋病“拘留所不收”。
蒋某使用郭某的注射针头给自己注射毒品,三个月后,经疾控中心检查,蒋某感染艾滋病。“蒋某一听当时就跳起来了,还喊‘我终于得艾滋病了’。”这名刑警告诉记者。
2005年6月9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将蒋某送到戒毒所,并单开了一个房间关押。“可当天晚上蒋某将自己的头部弄破后,把血抹到墙上,没办法第二天只好放人。”这位刑警说。
据介绍,蒋某数次被送到拘留所,都因其是艾滋病感染者而逃避了制裁。
解困可借鉴“杭州经验”
蒋某其实代表着一个特殊群体。据民警们反映,当地有3名长期贩毒、以偷养吸的艾滋病感染者,进行犯罪活动肆无忌惮。
记者采访了抚顺市公安局法制处。“公安机关也很困惑。”法制处刘和平调研员告诉记者,“艾滋病毒反应呈阳性者,附合《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附件中规定的‘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目前解决这个困惑的惟一办法是借鉴‘杭州经验’。”刘和平调研员说。
据报道,杭州市制定了应对艾滋病感染者犯罪的办法:将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作为艾滋病诊治定点医院,由送治的政法部门落实看护警戒措施;将杭州市看守所作为已被刑拘、强制戒毒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集中关押点;将“青春医院”作为艾滋病感染者嫌犯的统一收治点;将浙江省第四监狱作为艾滋病感染者罪犯的收监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