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不用请人写诉状 温州推行"口头诉讼"立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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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9日 14:52:5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想到法院提起诉讼,但不会写诉状,也没钱请律师写诉状怎么办?前天,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推出口头立案管理规定,文盲、半文盲、因身体残疾等原因写诉状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叙述相关案情,由法院工作人员代为记录,并免费撰写诉状。
昨天下午,记者在龙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看到,一块印有“口头诉讼受理点”字样的牌子被摆放在大厅的醒目位置,法院工作人员手持一沓“口头立案登记表”,等待诉讼当事人上门。
龙湾区人民法院院长林跃说,文盲或者经济收入低的弱势人群遇到问题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常常因为没有能力写诉状或无力承担高额的诉状撰写费,而选择放弃诉讼。“一些案件诉讼标的额虽然不大,但群众要按照一般程序提起诉讼,精力、诉讼成本上投入大,请律师写个诉状都要几百块。”
据悉,目前被列入口头立案范围的主要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的案件,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及坑害农民利益的假农药、假种子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维权案件、小额消费纠纷及其他可以口头起诉等5大类案件。今后,凡是被列入司法援助对象的当事人,案件管辖区域在龙湾,相关案件的起诉标的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的,当事人都可以到龙湾法院申请口头立案。
“现在起诉人一到法院,工作人员会给他提供诉讼指导,根据他的口述由专人给他立案,不收取费用,我们记录的效力和普通的民事诉讼是一样的。”林跃说,目前已经在该院立案大厅和永强法庭设立了口头立案受理点,并由专人负责接待起诉人。
来源:
青年时报
作者:
龙宣、柴鸿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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