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春雨行动”: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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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01日 07:02:4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本报杭州11月30日讯 今起至明年2月12日,我省将开展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第五次“春雨行动”专项检查。
此次“春雨行动”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是,用人单位是否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秀庆介绍,如果在平均劳动强度下,一名工人一天只能生产出10件产品,企业主却要求工人生产超过10件的产品,就属于“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
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也将是“春雨行动”检查的重点。
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整顿,降低或取消有关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人员将被依法予以制裁。同时,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案件。
在“春雨行动”中,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关部门将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对欠薪逃逸人员中涉嫌合同欺诈和转移财产等犯罪行为的,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孙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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