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益性殡葬名存实亡 问题突出引来多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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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04日 09:28:0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个面积1平方米的公墓收费价格竟高达8万元,你可别以为这是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公墓,这是发生在夙称“九山半水半分田”的浙江丽水市的怪事,这里的平均人口密度还不到每平方公里150人。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刚公布的一项专项调查显示,该省97.1%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殡仪馆是营利性的,乡村公益性公墓也存在营利现象。在日前召开的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历时6个月完成的《〈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质量评估报告》揭示了该省殡葬服务业高收费、乱收费的突出问题。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是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该条例规定,殡仪馆、公墓等殡仪设施应是非营利的。浙江调查总队问卷调查结果却显示,认为公墓、骨灰存放处营利的被调查者,分别达91.3%和83.8%。金华、湖州、衢州等地4个市县的居民认为殡仪馆营利的比例高达100%。评估报告显示,老百姓对殡葬服务行业的高收费反映强烈。殡葬行业的收费价格悬殊令人咋舌。公墓最低价与最高价相差70余倍,本应免费的乡村公益性墓地也达到2800元。某殡仪馆的骨灰盒售价是1280元,是成本价的7.11倍,化妆整容一项费用就高达每具600元。林林总总的服务收费项目从火化费、抬尸费、穿衣费到冷葬柜出租、休息场出租等多达15种。一些地方规定骨灰盒、花圈等丧葬用品必须由殡仪馆提供,形成了垄断经营现象,限制了公众对殡葬用品的选择权。部分殡葬服务单位存在无依据、超范围、超标准违规收费情况。原本属于公益事业的殡葬设施,在老百姓看来却成了牟取暴利的行业。
报告认为,产生殡葬服务行业高收费问题的原因是:《条例》对殡葬服务行业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出现了行业体制不顺、收费性质不清、违法行为突出的现象;各殡仪馆绝大部分虽属事业单位,但也有较大差别,有些实行差额拨款,有些实行自收自支,还有下设殡仪服务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殡葬服务单位经营处于垄断地位,使各地殡葬服务单位都有追求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的倾向。因此,浙江73.4%的被调查者认为“降低公墓、骨灰存放处的收费标准”应是条例修改的重点。
该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分析称:“一些地方政府对殡葬事业投入不足,殡葬事业单位靠服务经营利润偿还建设资金、弥补经费不足,导致公益性和营利性的矛盾凸现。”
对此报告提出,在理顺行业体制和明确收费性质的基础上,应引进竞争机制。对于骨灰盒、墓碑等具备竞争条件的丧葬用品和公墓管理等丧葬服务,实行有序引导和开放市场,允许公平竞争,以降低价格。
来源:
市场报
作者:
胡雪良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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