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明确“农民健康工程”的内涵、目标、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我厅围绕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和制定了“农民健康工程”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性文件。出台了《浙江省农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浙江省省级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规范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标准》、《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管理的意见》、《浙江省乡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规定》、《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浙江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10多个,为进一步指导全省各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卫技人员业务水平,推进“农民健康工程”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
(四)“农民健康工程”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良好。
农民参保率进一步提高,受益面进一步扩大,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全省8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已全部实行,参合人数2902万人,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9.7元,参保率达86%,提前达到了中央关于2008年基本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要求。有38个县实行了小病在乡村医疗机构门诊小额报销制度。截止今年9月,全省累计到位资金37.71亿元(其中政府资助19.34亿元),已有191.26万人次报销了住院费用,1095.38万人次得到门诊、体检报销,累计支出住院报销费用27.87亿元,支出门诊、体检报销费用2.54亿元,住院患者合作医疗次均补偿额为1457.16元,住院补偿率为21.85%。48个县(市、区)建成了比较完善的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25个县(市、区)即将完成改造和建设,合计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3.9%。据省农调队调查,参合农民对合作医疗非常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6.6%。
2.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全面展开。
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整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积极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着力推进农民健康体检工作。2005年8月份以来,全省已完成参合农民体检1441.5万人,占全省参合农民总数49.6%,提前完成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1000万人的体检工作任务。检出患有各种疾病者207.0万人,占总体检人数的14.36%。各地结合体检建立农民健康档案1186.18万份,并对体检出来的患病对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的重点对象,加强了跟踪服务,达到了“无病早防、小病早发现、大病早治疗”的初衷,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
3.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逐步落实。
各地认真制定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按照“五个转变”的要求,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力推进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建设,通过划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责任区,选聘社区责任医生、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考评体系等,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得以逐步开展,农村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重点人群重点服务和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12项卫生服务任务得以较好的落实。据统计,今年前三个季度,全省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均可实现省政府规定的目标。至10月7日,今年全省共报告霍乱病例35例,较去年同期病例数(246例)下降了85.77%,无死亡病例报告。由于各地明显加强了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措施,往年多发的痢疾较上年同期下降8.56%,伤寒和副伤寒下降45%,甲肝下降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