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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杭州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双低办法"

www.zjol.com.cn  2006年12月09日 09:34:0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鼓励在杭州就业农民工积极参保,《杭州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试行办法》近日正式实施。“双低办法”引起广大农民工的热切关注,记者昨日为此专门采访有关部门,就他们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作了细致采访。

  个人缴费比例降低3%

  “双低”办法中,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低3%;而单位的缴费比例从20%下降到14%。

  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时,单位每月按工资总额20%的标准不变,其按“双低办法”缴费比例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缴纳比例差额部分,地税部门将在年度清算时扣除。

  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人员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时,基础养老金乘以一定的低标准计发系数。计发系数根据个人按“双低”办法缴费的年月计算。

  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从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折算方法

  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人员,如果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的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的记账额与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记账额一起计算。

  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允许将双低办法的缴费年限折算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缴费年限。折算办法为:双低办法缴费年限×0.678。双低办法缴费年限经折算或折算后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缴费年限相加如果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个人账户可转可存可退

  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的职工如果去外地工作了,转移手续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的规定办理。暂时无法转移的,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不间断计息。如果今后不再工作,可以将个人账户里的钱取出。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编辑: 孙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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