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2006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共发生事故36767起,死亡6619人,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
此外,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77起,造成277人死亡,146人受伤。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城市快速路事故大幅上升
全省高速公路事故全面下降,城市快速路事故大幅上升。
城市车辆拥堵已成为城市突出矛盾,城市快速路能提供车辆行驶较好的环境,同时也成为新的事故增长点。
城市快速路全年发生事故1780起,造成304人死亡,同比上升228.41%和186.79%,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98人。
私用车辆事故大幅上升
客车事故占据各类车型的首位,共发生事故12965起,造成死亡1817人,营运客车事故下降,造成死亡399人,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46人。
私用车辆事故大幅上升。据车辆使用性质统计,私用车辆全年发生事故20201起,死亡3079人,占事故总数的54.94%和死亡总数的46.52%。同比分别上升15.03%和40.27%,死亡人数增加884人。
17时至22时事故高发
17时至22时是事故高发时段。全年交通事故36767起,死亡6619人,其中17时至22时的5个小时内发生事故12266起,死亡2250人,平均每小时发生事故2453起,死亡450人,高于平均数。再细算起来,19时至20时这一小时内发生事故2890起,死亡533人,为发生事故最多的时段。
2006年第四季度发生事故9552起,死亡1937人,远远高于其他3个季度。
低年资驾驶人事故多
据统计,驾驶年资在1年以内的驾驶人发生事故4968起,死亡807人,比上年略有下降。但驾驶年资在3年至5年的驾驶人发生事故死亡人数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3年驾驶年资的驾驶人发生事故致668人死亡。
中年人是最大受害者
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06年全省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259人,比去年同期减少56人,下降17.18%。
中年人是交通事故最大受害者。由于中年人生活负担重,社会活动多,出行机会相对较多,因此受伤害的几率较大。据交通事故死伤人员年龄统计,在31岁至45岁之间的死亡者为2102人,占死亡总数的31.76%。
酒后驾车、超速仍很严重
酒后驾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上升。因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死亡219人,增加22人;违法会车造成事故死亡195人,同比上升40.29%;占道行驶造成事故死亡349人,同比上升39.04%;未按规定让行造成事故死亡1012人,同比上升0.60%。
超速行驶虽有下降,但仍很严重。超速行驶发生事故2307起,造成604人死亡,其中客车超速行驶发生事故1208起,造成死亡2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