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警告“老赖”——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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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7日 08:54:3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天,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省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和相关的典型刑事案件。据了解,2006年,全省各级法院共执结14.3万件案件,执结金额139亿多元。
然而,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老赖”存在侥幸心理,以为通过一些非法手段,就能逃避执行。
不管逃往何处都要执行到位
【“老赖”心态】只要能“逃掉”,让法院找不到人,找不到钱,法院就无计可施,这是很多“老赖”的典型心态。
【案例】因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中发生了纠纷,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判张某支付给某装潢公司21.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付款,反将自己拥有的新纪元娱乐城转让,带着70万元逃之夭夭。东躲西藏了5年后,2006年9月,张某在云南被警方抓获。付清了全部债务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非法处置财产锒铛入狱
【“老赖”心态】如果财产被法院找到了,又被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许多“老赖”以为赶紧处置这些财产,法院就无计可施了。
【案例】臧某因民间借贷纠纷,3台液压机被安吉法院查封。臧某心生一计:到法院谎称自己在和德国人谈生意,请求暂时揭去封条,保证不转移财产。法院同意后,臧某马上转移、出卖液压机。结果臧某被指控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暴力抗拒一错再错
【“老赖”心态】法院干警上门执行,“老赖”既不躲也不跑,干脆用暴力抗法,以为干警从此再不敢上门,执行也就不了了之。
【案例】因货款纠纷,黄某被判令支付义乌某饲料公司3.4万元,黄某未如期履行。金华市金东区法院执行局到黄某家中执行,黄某断然拒绝。经批准,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却遭暴力抗拒,致使5名执行人员受伤,执行被迫中止。黄某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黄宏 张兴平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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