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查获两起传销大案 涉案金额均在千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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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8日 10:53:2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购买5580元的产品就能成为公司会员,享受6000元的返利;如果把产品推销给其他人,还能得到高额“广告费”……昨天,杭州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公布了两起涉案金额在千万元以上的特大传销案。
涉案金额以千万元计
去年4月21日,临安工商分局接到举报,华葛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销售产品时采取涉嫌传销的方式:消费者凡向华葛公司购买5580元产品,就可以成为该公司会员;公司随后为每位会员登记造册并记录个人银行卡号,通过卡号给会员返利;购买产品20天后,在每月的5日、15日、25日,公司会陆续返还会员现金1000元,共返还两个月,金额6000元;另外,会员如果向其他人推荐并购买一份产品,就可得到800元的“广告费”……截至去年5月12日,华葛公司通过上述方法发展会员2800余人,销售网点114个,销售额累计达2000余万元。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的返利行为已经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涉嫌传销。
与此同时,杭州淳安工商分局也查获了一起特大传销案。案件当事人董某通过销售“红花籽油”产品,在当地召集了20多人进行“推广”。截至案发,已销售产品近千万元。
目前,上述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传销手段越来越隐蔽
据杭州工商局的执法人员介绍,随着工商部门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传销手段越来越隐蔽。
其中,“幕后老板”大多来自国外。目前,许多传销企业的幕后老板都是外籍人员。他们在国外注册合法公司,产品通过邮寄等形式运送到国内;或者在国内直接成立生产厂家,进行生产供应,并不参与销售过程,希望借此逃避法律制裁。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以前,传销往往会选择大礼堂、大会议室等公共场合,而现在却经常选择居民楼、住宅等非经营性场所。
形式从“撒网”到“钓鱼”。以前,传销活动通常是进行撒网式的全面推广。现在这类活动大多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几进行,逐个“发展”。
信息传播单向性、高科技性。许多传销活动现在只通过电脑网络进行线上授课,会员上课必须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主页面后才能了解公司情况。没有票据、单据,给工商执法人员办案件带来很大的难度。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胡立军 陈杭 龚曦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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