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同性恋人闹分手 故意毁坏财物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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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23日 14:11:2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最近,浙江新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破获一起同性恋人闹分手,引发分争的故意毁坏财物案,当事人吴某被刑事拘留。
1月17日下午14时,暂住城关某地的吴某赶到城关某模具厂老板孟某办公室,向老板孟某索要3万元青春损失费,以赔偿其四年来与孟某同性恋关系而未找女朋友的青春补偿。可叹的是索要者竟是年满25岁的青年,而老板孟某已是60多岁的老人。吴某在办公室又吵又闹,而孟某就是不肯给他所谓的青春损失费,原因是吴某带女孩子回房间被孟某抓了个正着,因此两人也闹分手。在孟某不肯赔偿的情况下,吴某就把他推倒在地,打了几拳,心想反正拿不到钱,就把放在办公室桌子上的一台松下液晶彩电推倒在地上,随手拿起旁边的铁制模具砸,并用脚拼命踩,以发泄心中的怨气,电视机在他的砸、踩下支离破碎,厂里上班的工人听见声音,连忙进去制止,并报了警,随后,吴某被处警民警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审查,吴某交代了其于20岁起就在孟某开的模具厂上班,期间两人互有好感就建立了同性恋关系,一直到现在。期间,孟某也一直给吴某生活费用,关心他的生活起居。到了2006年10月份,因为吴某带女孩子回房间被孟某抓了个正着,因此两人也闹分手,孟某就不给吴某生活费了,吴某没有钱用就在孟某家楼下,单位办公室等他,向他索要所谓的青春损失费,而孟某对他也彻底死心,不肯再给他钱了,而后,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现该吴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杨曙光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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