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股东利益的国有化之路
随着油价上涨带来的压力,政府对昌达公交公司的状况越来越担心。在这个背景下,兰溪市政府决定回购公交公司。
2006年9月15日,兰溪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回购昌达公交公司。代市长宋志恒在会上要求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措施,解决好事关兰溪人民出行的大问题。
在此前,兰溪市委书记朱福林多次要求,要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依法操作。
三天后的9月18日,交通局工作组组建完毕,准备进驻公交公司。同时对公司2005年8月31日前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审计评估。
在此后将近3个月的时间里,工作组与昌达公司股东全体对话十余次,个别谈话三十多次,成功处理了一些内部纠纷。协助分管交通的市长助理戴相英,也多次赴现场指导。
2007年1月4日,回购协议签字,交通局工作组即于次日进驻公交公司接管业务。
其实,在整体回购之前,考虑到政府财政并不宽裕,兰溪市政府也考虑过其他整合方式。
最初,兰溪市政府曾考虑让长风公司收购昌达。
接着,义乌恒风公司有意入主,但价格没谈拢。
“后来我想,即使恒风公司收购成功也不行,它也是家民营企业。民企的性质决定了逐利性,而公交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徐益三说,于是兰溪市政府决定直接由政府回购。
在核定回购价格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讨价还价”,最后在审计报告和评估价的基础上,达成了1890万元的收购价格。其中包括1200多万元债务和617万元的公司股份价值。
在姚威看来,这是一个“双赢”方案:昌达公司股东的利益基本得到了保证,价位还算合理。“公司净资产也增加了。当年的售价加上股东投资额的利息,也超过2千万元了。”姚威说。
按照事先设想,新公司注册完成、接管昌达公司一切资产后,政府的收购款支付给了昌达公司股东。
让公共行业回归公益
现任兰溪市交通局局长姚威,在2001年拍卖时,任兰溪市交通局主管技术的副局长。
他说,当时拍卖公交有一个很大的背景:作为国有企业大市,兰溪交通系统同样包袱沉重,拍卖公交公司能够暂解燃眉之急。
“当时交通系统下属企业普遍亏损严重,而作为金华市下属县市第一个成立的县级公交公司,兰溪公交车况好,司乘人员素质强、责任心好,公交口碑好,形势普遍看好。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公司经营班子有信心做得更好,有意购买。”姚威说。
而从交通局的角度来看,拍卖公交公司所得,可以盘活一部分资金,用于亏损企业的改制和职工安置等方面。加上当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公共服务行业,兰溪公交的拍卖顺理成章。
事实上,这笔拍卖所得大部分用于交通系统企业改制和安置1000多名职工,帮助交通系统度过了难关。
“如果当时我处在交通局长的位子上,在那个特定的条件下,我可能也会做出拍卖的决定。”姚威说。
徐益三认为,拍卖是“特定条件下的探索”。
昌达公司一位股东说,昌达公司一直执行国家法令,对70岁以上的老人实行免费政策,但政府并没有补贴。根据老干部的意见,从2006年10月份开始,昌达公司对60至69岁之间的老人实行半价优惠,政府的补贴也没有到位。
姚威说,“在人们的印象中,国有企业享受政策优惠和补贴是正当的,但民营企业拿了补贴,并不能保证用在市民身上。何况,如何核实公交公司的真实成本以核定补贴额度,也是一件难事。在现有条件下,公益事业必须国有控股,政府经营。”
一个典型例子是,公交公司必须履行法定的公益职能,但有些司机一看到老人故意装作没看见不停车,“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徐益三认为,这源于资本对利润的天然追逐与公交作为公共行业之间的天然矛盾,“明白了这个道理,这是一个教训。因此在理念上,政府必须负责公共产品的管理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