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未满12分 杭州驾驶员明起可申请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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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31日 10:48:5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发布单位:杭州市交警支队
道路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可以减分了!昨天,记者从杭州交警部门了解到,从2007年2月1日开始,杭州市将全面实施针对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及交通违法驾驶人交通安全减分教育。
三类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
●持本省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在本省备案的机动车驾驶人,因发生致人轻伤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当接受为期2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对象为2007年2月1日后发生致人轻伤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驾驶人。
●持本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达满分的(具体分值为2—11分),可以申请参加为期1日的交通安全减分教育,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测试。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7日的安全教育并接受考试。
安全教育具体程序看清楚
●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当地交警部门开具《事故驾驶人学习通知书》。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书15日内到杭州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暂住地)县(市、区)大队确定的交通安全教育机构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和测试时间接受预约。
●道路交通违法驾驶人交通安全减分教育。申请参加减分学习的驾驶人需填写《道路交通安全减分教育申请表》(可在杭州市交通信息网下载或在相关办理窗口领取),由交通安全教育机构窗口受理报名,同时预约学习和测试时间,合格者登录学习结果,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记录卡》。
●交通违法驾驶人满分教育流程按原办法操作。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交警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记满12分的15日内主动到当地交通安全教育机构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的,且缴清全部罚款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驾驶学习和考试。逾期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交警部门将公告其停止使用驾驶证。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刘松松 叶玉跃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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