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119种药品2月1日起实行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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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31日 14:56:0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明天起,又有119种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格,这是我省对精氨酸等354种药品实行最高限价后,浙江省物价局又一次作出的药品最高限价。
这119种药品均是列入了省物价局定价范围的药品,其中有西药49种,中成药22种,民族药44种;还有4种药品是青霉素V、氧氟沙星、阿霉素、长春新碱等。
记者从省物价局发布的药价表中看到,49种西药绝大多数是进口药。比如,对治疗成人癫痫有功效的奥卡西平,是瑞士诺华制药公司产的;滴眼剂和眼膏剂,是美国爱尔康眼药厂产的。
而在药店中,部分药品的零售价有高于此次限价的,也有低于此次限价的。以克拉霉素(治疗下呼吸道感染的处方药)为例,规格为125mg*6片的分散片,最高限价为17.6元/盒,但同规格的“诺沙”分散片,有药店零售价为22.3元/盒;规格为250mg*6粒的胶囊,最高限价为23.1元/盒,但同规格的“普抗”胶囊,有药店零售价20.5元/盒。
22种中成药中有强肾丸、三妙丸、川贝枇杷糖浆、纯阳正气丸等常用药;44种民族药中也有消痛贴膏、珍宝丸等常用药。比如,珍宝丸规格为100mg*180粒的水丸,最高限价为82.1元/盒。
据介绍,这些药品价格均为达到GMP标准的药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规定要求,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上述药品,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加价率不得超过15%,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45元。
市民想了解药品限价详情,可登录浙江省物价局价格信息网(www.zjpi.gov.cn)查阅。
来源:
青年时报
作者:
曾建宁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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