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严防贷款炒股 春节后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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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05日 11:26:0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国银监会严查信贷资金入市,春节后全面检查,住房按揭贷款将成检查重点
一旦借款人无法及时还款,银行可以强制执行清产抵债可能涉及骗贷,骗贷人最多可被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银监会近日发布通知,禁止信贷资金被挪用入市。杭州多家商业银行要求各分行、支行等相关部门严格贷款审批,严控贷款资金流向,谨防贷款资金用于炒股等投机用途。
“人民银行上个世纪90年代就明令禁止银行贷款入市炒股。”杭州一家银行的理财师说,银行的应对策略就是追踪贷款资金流向,一经发现,提前收回借款人的贷款。据了解,199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去年12月,银监会向各家银行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根据《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贷款给企业和个人买卖股票。若发现挪用贷款买卖股票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及时、必要的措施立即收回贷款。
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报道银监会权威人士透露,春节后将全面开始检查工作,住房按揭贷款将成检查重点。事实上,眼下市场上的住房抵贷款主要是用于个人消费等用途。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用途证明。因此,借款人如果直接说明贷款资金用于投资股市,则根本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过,由于贷款市场竞争激烈,各家银行纷纷创新贷款业务,简化手续等,一些诸如“循环贷”、“加按揭”等新业务不经意间为贷款炒股开了方便之门。
银行控制贷款流向的手段目前主要是贷款审批及贷后检查。如在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要求其提供借款用途,并对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在贷款发放后,银行通过检查和回访等方式,对贷款投向和资金用途进行跟踪,如发现借款人违反贷款合同约定,改变贷款用途,违规入市炒股,则采取限期收回贷款。
不过,对个人贷款的实际用途的追踪,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一家股份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借款人能提供装修发票等贷款用途证明,但实际拿到资金仍是进入股市的。因为,这些借款人确实在进行装修等消费活动,且这类消费活动占用了他的大部分资金。“这时他就可以利用装修发票等凭证获得银行贷款,拿到的贷款则进入股市。”这位负责人说,“这种消费、投资两不误的情况,银行监管难度就相当大了。”此外,也不排除有中介机构提供虚假用途凭证作为“服务项目”。
杭州银行业内人士提醒,贷款炒股风险非常大,一旦借款人无法及时还款,银行可以强行执行清产抵债。另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标注资金不能投资股市的协议条款。一旦贷款炒股就可能涉及骗贷,根据去年6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骗贷人最多可被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
朱聚强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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