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体育场路、环城北路斑马线前,相继出现“车让人”字样。昨天,下城交警大队三中队对斑马线前车不让行人的行为开始处罚。从昨天上午9点到11点,一共有20辆车,因遇到斑马线未踩刹车减速而被处罚。
斑马线前不踩刹车的代价是:处以罚款100元,记分两点。
交警在现场还有司机不礼让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体育场路瑞豪中心酒店附近,只见3位民警和1名协警站在斑马线前,斑马线前地面写着硕大的“车让人”三个大字。协警右手举着摄录机拍着穿梭不停的车子,所以如果想抵赖是不可能的。
也许是因为有交警在现场,绝大部分车子会减速或停车让行,其中公交车做得尤其不错。当然,依然有车子对斑马线视而不见,“唰”地冲过去。协警拍下来后,交警在前方马上伸手示意停车,接受处理。
10点30分,一辆黑色轿车驶过来,马路边刚好有位大妈探出脚要横穿,司机没有减速,“滴”一身喇叭,把行人吓回去。这名姓蔡的中年司机马上被交警拦下,他说:“我晓得车是要让人的,但我真的有急事,没办法。”被交警拦下来的大部分司机是这个理由。这些车子,在斑马线上明显有行人横穿时,司机却并不减速甚至打方向盘从行人身边快速绕过。
10分钟后,又是一辆“不让行人”的小轿车,这回司机是女性。这名女司机也被拦下,收到处罚单时说:“我让不过来的,行人太多,我得见缝插针过去才是。”这也是很多被罚司机的说法。
有意识并不代表有良好习惯
大多数车主动停下来等候行人过马路,似乎让行人突然不适应。记者在现场看到,行人站在中间,确定车子在让行后,才试探着小心走过去。
现场也有一些行人,与密集通过的车流抢时间,强行穿过,走到路中央又想着回退,险象环生。
交警建议,在一些车流大、通行快的情况下,行人最好能等一等,在人多一点的时候,让车流通过后再行走,这样比较安全。毕竟,每一个人通过,车子就得停下来让一让,在现有通行条件下,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是不太现实的。
现场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深思。同样是这个地方,对面西向东方向还没开始处罚,很多车子让行的意识就差得多了。可见,拍与不拍效果是不一样的。
下城交警三中队副中队长马良说,昨天上午从9点到11点,这里拦下了20辆不让行的车,其中5辆出租车,其他都是社会车辆。
记者在现场看到,20名被处罚的司机虽然嘴上辩解几句,但一般接过处罚单后迅速离开。交警说,这么简单的道理司机都知道的,也有这个意识,但要培养成“车让人”的良好习惯,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教育。